警隊港島衝鋒隊周日起試用「胡椒水發射器」 指引稱不會瞄頭發射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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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隊因應2019年反修例示威,於去年引入瑞士生產的「胡椒水發射器」,以應對騷亂及突發事件,警隊將於周日(17日)推出為期3個月的試行計劃,由港島總區衝鋒隊前線警員在執勤時配備。
「胡椒水發射器」外型與手槍無異,可連擊四發,有效擊中7米內目標,造成皮膚刺痛、黏膜腫脹、口鼻灼熱等,效力維持約45分鐘,比傳統使用的「胡椒噴劑」更集中命中目標。警方強調新武器是為前線人員提供多一種武力制服選項,警員受嚴格指引,訓練時不會瞄頭發射,形容指引「比廠方更嚴謹」。

香港警隊因應2019年反修例示威,於去年引入瑞士生產的「胡椒水發射器」,以應對暴亂及突發事件,警隊將於本周日(17日)推出為期3個月的試行計劃。(盧翊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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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隊各前線防暴單位已獲發「胡椒水發射器」,基於港島區有較多「酒吧鬧事」案件,警隊首選港島總區衝鋒隊試行「胡椒水發射器」,由周日(17日)至明年1月15日期間,總區4部衝鋒車各配備「胡椒水發射器」及操作員,以提升行動效能,迅速處理突發事件,警隊會在3個月後檢討,研究是否擴大至其他部隊應用。

效力大約30至45分鐘消散

「胡椒水發射器」由瑞士生產,槍管位置呈橙色,意即屬於低殺傷力武器,可連續發射四發「胡椒水劑」,有效距離7米,手槍可射出紅點輔助瞄準,室外及室內均可使用。被擊中目標會感到刺痛、黏膜腫脹、眼睛閉合、咳嗽、皮膚及口鼻灼熱,及感到作嘔等,胡椒水具有藍色染料會殘留身上,效力大約30至45分鐘消散,不會造成永久傷害。

「胡椒水發射器」外型與手槍無異,可連擊四發,有效擊中7米內目標,造成皮膚刺痛、黏膜腫脹、口鼻灼熱等,效力維持約45分鐘。(盧翊銘攝)

發射辣椒油樹脂不具穿透性

根據警方示範,警員會先向目標人物作出警告,當屢勸無效會朝身體中央發射「胡椒水劑」,5米外的「假人」被擊中產生巨響,一度搖晃,藍色水劑濺上面部,警方表示,如果當刻未能即時制服目標,會視乎威脅程度,有可能多射一發,當成功制服後,會將目標帶離現場,移到通風位置,用大量清水協助清洗,建議被擊中者盡量放鬆,做深呼吸以減低傷害。

警察機動部隊訓練學校警司袁永康表示,「胡椒水發射器」會掛在警員的左胸前,屬弱手位置,與右邊腰間的手槍分開,發射器擊出的辣椒油樹脂並非實物,不具穿透性,對身體沒有傷害,雖然廠方指出可以射擊頭部,但警方訓練時只可瞄軀幹發射,警員開槍後須向上司匯報。至於「胡椒水發射器」價錢、採購數量,及最短安全發射距離等,警方以行動細節為由未有透露。

比「胡椒噴劑」更集中

警方現時已配備「胡椒球發射器」及「胡椒噴劑」,被問到為何仍要引入類同武器時,袁永康解釋,新武器是為前線警員提供多一個選項以制服目標,並解釋「胡椒水發射器」比「胡椒噴劑」更集中,受天雨影響較低,而根據武力指引,「胡椒水發射器」與「胡椒噴劑」定位一樣。

假若目標人物沒有手持武器,警方會否使用「胡椒水發射器」?袁永康指出「未必一定唔用」,重申警員會視乎受威脅程度作出對策,「如果係細粒嘅女同事,面對6呎高,幾百磅嘅大漢,當其他武器制服唔到,就會用胡椒水制服。」警方亦會就公眾活動作出風險評估,再決定是否使用「胡椒水發射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