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憂掀炒人潮 羅致光:取消強積金對沖前炒人僱主無得益
政府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及,取消強積金對沖條例草案將於下屆立法會審議。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10日)在網誌多番反駁外界指當局無交代取消對沖進度,又指當局延到明年年初向立法會提交法案,是因待新一屆立法會選舉確定今年12月舉行後,預期修例工作難於兩、三個月內完成,故出相關決定。他重申,取消對沖不會有追溯期,若僱主在法例修訂生效前遣散員工,可能增加日後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開支,不會帶來任何利益。
不開名「暗寸」有議員當年沒有閱讀施政報告相關部分
羅致光在網誌表示,早於今年一月開始,當局一直交代取消「對沖」準備工作的進展,但指總有人批評政府沒有交代有關工作進展,甚至誤指政府已放棄有關立法工作,「取消對沖的政府方案在2018年10月10日的《施政報告》中已交代,由於當年《施政報告》十分長,所以行政長官沒有讀出整篇《施政報告》,取而代之是一篇簡短的《發言》。雖然當時所有立法會議員都獲得《施政報告》全稿,但一位表示關心「對沖」的議員,明顯沒有閱讀《施政報告》的有關部分,在立法會內批評政府沒有交代有關方案。」
取消對沖方案18年10月10日《施政報告》中已交代,由於當年報告十分長,所以行政長官沒有讀出整篇報告,取而代之是一篇簡短的《發言》。雖然當時所有議員都獲得全稿,但一位表示關心「對沖」的議員,明顯沒有閱讀有關部分,在立法會內批評政府沒有交代有關方案。
冀本屆政府任期前完成修例
羅致光指,有人批評政府早前曾表示,於今年10月新一屆立法會成立後盡快提交法案,但其後改變了立場,延後到2022年年初。他承認是事實,但解釋當新一屆立法會選舉確定於今年12月舉行後,勞福局已清楚表明會2022年1月盡快提交法案。
他強調,因涉及多項現有法例的修訂及一條全新法例,難於兩、三個月內完成,故決定在新一屆立法會成立後才提交法案,讓立法會有足夠時間審議。他指,當然希望在本屆政府任期完結前,完成有關立法工作,而剛公布的施政報告,便再重申政府的決心。
料僱主將來有誘因保留現有員工
對於取消「對沖」會否引起「炒人」浪潮,羅致光再次重申,僱主於法例修訂生效前遣散員工,不會帶來任何利益,反之可能增加日後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開支。
他解釋,現時法例所訂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上限為39萬元,假設一個僱員在法例修訂生效前所累積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權益已達30萬元,在法例修訂生效後,他可以累積的「不能對沖」權益便最高只有9萬元,換言之,僱主在日後不能用強積金來「對沖」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最高便只有9萬元。相反,如果僱主在法例修訂生效前解僱這位員工,新僱傭合約聘用的員工可累積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最高便會變成39萬元。
羅致光稱,不能排除有個別僱主不明白上述道理,反而誤信了一些坊間謠傳和誤解,在法例修訂生效前解僱員工,因此政府有責任盡力及重複不斷解說。他又認為,當取消「對沖」的法例修訂生效後,僱主將會有更大的誘因保留現有的員工,以減低日後可能要支付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特別是較年長及長年資的員工。
優化政府資助計劃 更聚焦支援中小微企
施政報告就取消強積金「對冲」提出「優化政府資助計劃」,他指,重申方案的基本原則是在政府財政承擔額大致不變,資助年期繼續為25年的前提下,優化政府資助計劃,簡化計算方式,讓僱主更易明白,並可預先確定會獲得的資助金額。優化方案也會更聚焦支援中小微企,在取消「對沖」的初期訂立較低的「封頂」金額,讓僱主有更充裕時間為長遠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支出作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