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學生會解散|中大學生報澄清學生會僅停止運作 並非解散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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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學生會今日(7日)在社交平台發解散聲明,指上月十日召開學生會聯席會議,接納學生會代表會全體代表請辭及解散中大學生會之議案。中大校方後來亦回應指,對學生會決定主動解散感遺憾。
有份參與學生會聯席會議的《中大學生報》晚上在FACEBOOK發帖,澄清中大學生會只是「停止運作」,而並非「解散」,認為議案與學生會及校方聲明內容有出入,表明反對將「停止運作」決定表述為「解散」。

中大學生會今日宣布解散學生會,而校方亦發聲明指對學生會主動解散感遺憾,但《中大學生報》晚上發文,澄清議案與學生會及校方聲明內容有出入。(資料圖片)

《中大學生報》表示, 在9月10日,中大學生會代表會在聯席會議上通過的議案內容是「聯席會議接納中大學生會代表會全體代表請辭,中大學生會即時停止運作,議案自代表會職員會公布起生效」。

停止運作只是架空狀態 架構仍存在

《中大學生報》形容,上述通過的議案是意指在全體代表辭職情況下,代表會無法發揮其在學生會內最高立法、監察及民意代表機構的角色,因此學生會「無法運作」。他們又指,「停止運作」代表學生會現為架空狀態,即架構仍然存在,因此校方沒有干預學生會事務的權利,更不可能取締學生會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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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非反對辭職 惟「解散」學生會應全民投票

《中大學生報》補充,由於辭職是個人決定,再加上目前的形勢,故強調他們並非反對是次聯席會議所通過的辭職議案,但反對將「停止運作」決定表述為「解散」。

他們表示,解散學生會關乎全體中大學生利益的議案,故需以全民投票方式決定。中大學生在如此重大、影響自身利益的事宜上,應有表述意見與決策的權利。

中大於二月時宣布與內閣「朔夜」割席,並提出多項「封殺」措施,包括要求學生會註冊為獨立社團。中大學生會今日在社交平台發解散聲明,指上月十日召開學生會聯席會議,接納學生會代表會全體代表請辭及解散中大學生會之議案,並形容歷51屆、堅持由民主程序產生的中大學生會成為歷史。之後中大回應稱,對學生會決定主動解散感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