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年到・有片】年卅晚藍田街坊偷放煙花 網友:我十歲睇到40幾
撰文:鄧栢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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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港雞年煙花匯演,要等到大年初二才可欣賞,但一年一度,由藍田街坊偷偷發放的大型煙花,已於年三十晚「搶閘」發放。昨晚(1月27日)11時,不少藍田居民享用團年飯後,聽到窗外傳來一聲聲「炮響」,憑窗遠眺,發現數十枚色彩奪目的煙花,在藍田配水庫公園上空綻放,連珠炮發約1分鐘左右。這場煙花儼如一個小型煙花匯演。儘管市民私自放煙花屬違法,但有藍田街坊指,他們從小至大,每逢新年都會看到這幕「地區煙花匯演」,早已見慣不怪。
年三十晚藍田搶閘煙花匯演,雖沒有特殊煙火效果,但藍田街坊安坐家中就可以欣賞煙花賀新歲,已經心滿意足。《香港01》記者在網上搜集多條網民拍攝藍田煙花的片短,剪輯成一段,讓各位讀者從不同角度觀賞這場「搶閘煙花」:
球場位置年年都有煙花匯演, 我由10歲睇到而家四十幾歲! 祝大家新年快樂!
「藍田煙火匯演」年年有
不少居民看到煙花時,隨即拿起手機拍攝短片並上載社交網絡,紛紛向友人分享這份「喜悅」。但有藍田谷友表示,「藍田煙火匯演」其實年年都有,早已見慣不怪,平時通常在年初三放,反指今年煙花來得有點早;有人則指「今年反而冇炮仗」。
記者在網絡搜尋後,發現有人於一年前曾上載一段「2016年年初三藍田煙花大匯演」的段片,放煙花的位置與昨日的「藍田煙火匯演」一模一樣。記者同時亦找到一段疑似是5年前藍田農曆新年放煙花的片段,看來網民所言非虛,「藍田煙花匯演」似是街坊一個過年「習俗」。
去年2月10日年初三當日,有網民在youtue上載一段「藍田煙花大匯演」的短片:
非法放煙花隨時入獄
儘管藍田谷友對年卅晚的煙花感興奮,但在香港放煙花屬違法行為,根據香港法律第295章《危險物品條例》第六條,非法藏有煙花爆竹,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而任何人肆意或疏忽地發射火器,可被罰款500元或入獄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