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今起可領第二期 長者批分期派不便 有市民「摸門釘」
撰文:黃詠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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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電子消費券今天(1日)起發放,市民如選以八達通領取消費券,需到便利店或港鐵站公共交通補貼領取站拍卡,記者今日到銅鑼灣便利店視察,不少市民排隊「嘟卡」,領取消費券,當中以長者為主。
有長者認為,分期派發安排不便,申請程序亦較複雜,「可以再調整下」;亦有「摸門釘」長者因遲了交表,無法於今日領取第二期款項。
OK便利店近日再推出領取消費券現金獎賞,市民在推廣期內,於便利店以八達通成功領取消費券,就可以額外獲贈20元OK現金券。70歲鍾伯伯稱首期款項在地鐵站領取,其後得知到OK便店利領取有額外優惠券,故特意前來。
他認為,分期派發安排較不便,自言首期2000元在一周內已用完,主要用於買藥,「上咗年紀,都係買藥物,買一次都要幾百蚊」。鍾又認為,不少長者申請消費券時資料有誤,導致無法領取,「係有啲論盡,可以再調整下」,直言程序太過複雜,「好多老人家唔識用手機程式」。
長者冀用消費券買麵包、日用品
至於約70歲的余婆婆居於附近,自言不諧上網,由申請到領取消費券,皆由便利店職員幫忙。她認為,政府派錢已很好,不介意分期派發,稱今日即時領完,打算到超市購買日常用品、麵包、飲品等,不打算買奢侈品。余認為,八達通消費方式方便,「嘟落去就得」,惟不清楚第三期款項何時派發。
若9月1日領首期 需待11月1日才獲發第二期
不過,有市民到便利店拍卡後,始發現希望「落空」。居於沙田區的80歲郭伯伯,今日趁假期到銅鑼灣逛逛,原打算領取第二期款項,但卻不成功,誤以為程序出錯。郭稱,自己於9月1日始領取第一期款項,翻查資料,如9月1日才領取第一期款項,要待11月1日才可領第二期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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