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6前高層涉違國安法 下月交付高院程序 被告續還柙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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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26年歷史的《蘋果日報》今年6月停刊,其6名前高層包括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總編輯羅偉光,及3間相關公司等,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今日(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案件將會轉交高等法院處理,案件押後至10月12日以進行交付程序,6名蘋果前高層均沒有保釋申請,押後期間要繼續還押。
全部被告分兩案提告。首案涉及被告張劍虹(59歲)、羅偉光(47歲)及三間公司: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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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日期間,在港與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或者中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3間被告公司今日未有代表出席聆訊,控方指公司知悉案件性質及今日的聆訊,因此要求先押後案件至10月12日,以便了解為何公司主動缺席,裁判官遂應控方申請押後。
另案涉及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社論主筆馮偉光及楊清奇,4人同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他們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日期間,在香港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張劍虹、羅偉光、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案件編號:WKCC2379、287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