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在天后員工棄回收物遭環保署重罰 營辦商:有人放下12袋發泡膠
環保署今日(28日)表示,近日接獲公眾投訴,指一間回收便利點有員工把回收物不當棄置,經調查後確定有關營辦團體有員工曾在8月中一次事件中未有根據營運合約妥善處理部分回收物。環保署已根據營運合約暫停發放該回收便利點8月份的服務月費,並將會按合約扣減月費,以作懲處。該營運團體亦已即時辭退涉事員工,並對相關員工作出停薪處分。
121C回收社主席陳捷貴向《香港01》確認,涉事回收便利點是綠在天后,上月有無預約的市民召小型客貨車送來12大袋發泡膠,有員工因工場空間有限,擔心被指回收物阻街,在無通知上司情況下把部分回收物棄置,直言做法不可接受。
綠在天后夜晚在Facebook刊登道歉啟事承認事件,指8月中接收一批體積大的發泡膠回收物,有員工因擔心工場地方有限,回收物又未能短時間內被下游回收商接收,導致需要長時間阻街而引來投訴,一時情急下把部份回收物送去垃圾站。
帖文又指,有關處理方法嚴重有負大眾期望,已呈交詳細報告給環保署,並作出深刻反省,亦會落實改善措施,包括為大量回收物交易引入預約制度,並再三提醒員工必須妥善處理市民交來的回收物,確保日後不會重蹈覆轍,亦願意接受環保署處分。
涉事員工新入職 擅自棄置已被解僱
翻查資料,綠在天后由121C回收社負責營運,該團體同時營運綠在田灣及綠在西營盤。機構主席陳捷貴回覆《香港01》查詢時解釋,上月有人透過GOGOVAN運來12大袋內含生果網及發泡膠的回收物 ,事前未有預約,工場主管接收後未有即時處理,讓其放在舖面後前往午膳,有新入職員工因倉庫空間有限,又擔心回收物長時間阻街會引來投訴,故把其中9袋棄置附近垃圾房,事前沒有通知主管。
陳捷貴承認事態嚴重,已辭退涉事的新入職員工,亦向工場主管扣糧,並訂下新指引,要求員工用文字及相片仔細記錄棄置物,棄置前要經主管確認,同時會在門外張貼告示,要求市民送來大量回收物前要預約,否則倉庫沒有足夠空間儲存。
首個「綠在區區」被環保署懲處
環保署表示,對事件感到遺憾,並已向所有社區回收網絡營運團體重申,必須確保所有回收物得到妥善處理。針對這次事件成因,部分由於回收便利點的工場缺乏足夠空間及能力應付公眾在短時間內交來的大量回收物,署方已建議所有營運團體為接收大量回收物實施預約制度,有助回收便利點與市民能適時妥善處理相關回收物。
發言人指出,回收便利點在日常運作中,有時會有實際需要棄置部分不適合下游循環再造的所收物料,例如所收回收物被污染、物料本身不能妥善回收等;因此除了要求所有營運團體對市民大眾加強宣傳正確的源頭分類及乾淨回收外,環保署已要求所有回收便利點建立完整的廢物棄置紀錄,供包括環保署的管理人員查閱,以持續檢視整體回收運作的表現。
這是自2015年開展首個「綠在區區」項目以來,環保署首次發現營運團體不當處理回收物。發言人表示,環保署設有嚴謹管理機制,如發現營運團體有違規、失責行為或沒有按照合約條文提供服務,署方會按合約採取行動,包括發出警告、暫停發放或扣減服務月費等。營運團體的服務表現紀錄亦可能會影響其日後競投環保署的外判服務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