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教育局未公開失德老師學校資料 梁振英牽頭基金提覆核裁敗訴
前特首梁振英牽頭成立的「803基金」,要求教育局公開專業失德教師資料、所屬校名及調查結果,但遭局方拒絕,基金提出司法覆核挑戰有關做法。高等法院今日(28日)頒判辭指,局方將3項資料一併考慮並拒絕披露的做法合理,若只披露校名及失德行為資料,會對校內其餘師生不公平,而且紀律程序不一定要公開,最終裁定基金敗訴。
教育局歡迎法庭裁決,發言人重申,局方一向嚴肅和嚴謹地處理教師涉嫌專業失德的個案,以保障學生的福祉,以及維持公眾對香港教育和教師專業的信心。
認同局方拒絕披露的做法
申請人為803基金有限公司,答辯人為是教育局局長。申請人曾要求局方披露涉事教師、所屬學校及失德行為的調查結果,但遭拒絕。
法官周家明認為,由投訴人、教師或學校向局方提供的資料,與專業失德、紀律事宜有關,而他們提供資料時,必會認為相關資料不會透露予紀律程序以外的第三方。周官指出,的確會有家長想知道涉專業失德教師及學校的資料,以決定是否讓子女入學,而為違致有關目的,但認同局方將3項資料一併考慮而拒絕披露的做法。
披露資料對家長幫助有限 紀律程序不一定要公開
周官解釋,若局方只披露失德行為資料,其實無助家長判斷是否讓子女入學;若局方只披露校名及失德行為資料,對於家長判斷是否讓子女入學的幫助亦有限,因為有關教師可轉校任教,這做法會對校內其餘師生不公平,影響教學環境。周官亦認為,局方在決定拒絕披露前,已考慮了所涉及的公眾利益,認為決定並非不合理,而且紀律程序不一定要公開,最終認為申請理據無一成立,裁定申請方敗訴。
教育局:部分教師已離職 公開校名會困擾學校
教育局歡迎法庭裁決,局方解釋,公開有關教師和學校的名單,對有關教師的教學、學校的運作,以致學生的學習都有負面影響,難以讓教師和學校進行改善修補的工作;部分教師或已被辭退或離職,公開學校名稱並不能反映學校的最新情況,反而可能會對有關學校及其師生造成不必要的困擾。局方稱理解社會大眾對教師專業操守的關注和期望,會在合法及可行的情況下盡量提高有關教師涉嫌專業失德個案的透明度。
發言人表示,根據《教育條例》,嚴重失德而被取消註冊的教師不能進入學校;至於其他性質及嚴重性未至於被取消註冊的個案,局方會向他們發出勸喻信、警告信或譴責信,清楚指出有關教師不當之處,並明確表示若有再犯,教育局會考慮根據《教育條例》取消其註冊,並會就此知會相關學校,以便作適當的監管、指導、改善和跟進,保障學生的利益。
教育局稱已在2021年7月更新通告,規定學校要求應徵者申報是否曾遭取消/拒絕其教師註冊資格,以及就其所知正被學校或教育局調查有關其專業失德的指控;學校須向教育局查詢應徵者的註冊資料,教育局會向學校提供有關人士的教師註冊是否有效、曾否因專業失德個案被取消註冊、譴責、警告或勸喻等。
3教師專業失德成立被取消註冊 8宗正進行司法程序
局方指自2019年6月中至2020年12月底,教育局共接獲269宗有關社會動亂的教師專業失德投訴。至本年8月31日,除了涉及司法程序等特殊情況,教育局已完成所有個案,其中102宗不成立;在成立的個案當中,已按《教育條例》取消3名教師的註冊資格,向49名教師發出譴責及52名教師發出書面警告,這些教師如再次作出失德行為,局方會考慮取消其教師註冊,又分別向38名教師發出書面勸喻,以及向36名教師作出口頭提示,提醒他們不應作出有損教師專業形象的行為和應尊重社會接受的行為準則。至於涉及司法程序的8宗個案,待有關程序完結,會檢視其教師註冊,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
案件編號:HCAL196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