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 記協 學民向盧偉聰致公開信 譴責警方暴力濫捕
今日多個團體向警務處長盧偉聰致公開信譴責警員對記者使用暴力及出現濫捕情況。《明報》職工協會及香港記者協會在公開信中表示警員於年初二旺角騷亂中攻擊記者,兩會認為事件嚴重阻撓新聞採訪,促請警方徹查有關事件,並作公開交代及道歉。學民思潮亦就成員林淳軒被警方以「暴動罪」拘捕表示憤概,要求警方立即釋放林淳軒及道歉。
日前旺角騷亂期間,有《明報》記者於採訪時被警員用盾牌制服按地、警棍打後腦及腳踢,事後頭部需縫一針。明報職工協會對此深感憤怒,促請警方徹查事件及向受襲記者道歉。
記協除對《明報》記者被打一事表達關注外,同時表示對01記者於年初二晚於良景市集被「管理員」毆打,感到痛心及予以強烈譴責,期望警方在記者遇襲時適時介入及提供適當保護,並要求警方徹查事件,盡快將兇徒繩之於法。
學民思潮在信中表示警方拘捕林淳軒絕不合理,並指當晚林沒有做出襲擊警方以及任何暴力行為。學民思潮對於警方濫捕亂控深表憤概,認為支持小販也要面臨政權打壓實在不能接受,要求警方立即釋放林淳軒,並且就濫捕一事向同學道歉。
明報職工協會致警務處長公開信全文
警務處長盧偉聰先生:
《明報》一名記者於2月9日凌晨,在旺角採訪衝突事件時,被一群警員襲擊致頭破血流。事發前,記者正在雙層巴士上層作高位拍攝,身上掛有記者證,由於有警員要求離開,他在表明身分後便按指示步出巴士,但他走到巴士門口時,被多名手持長盾的警員壓到地上,然後遭腳踢及警棍毆打,以致身體多處受傷,其中後腦受損流血,需入院縫針。
本會對此深感憤怒,根據《警察通例》第39章,事發現場的警務人員「須以互諒互讓的態度,盡量配合傳媒工作,以及不應妨礙傳媒的攝錄工作」。警員對記者的暴行不但妨礙記者工作,更危害其人身安全,甚至破壞記者對警方的信任。警方實有責任徹查事件及道歉,還記者一個公道。
再者,受襲記者步出巴士時,沒有危及警員安全,即使部分在場警員未能及時辨認記者身分,面對手無寸鐵的市民,警員所用武力實在令人難以理解。本會明白警員執行職務需使用最低武力,但無故向沒有作出攻擊行為人士施以暴力,結果與暴力襲擊無異。
處長閣下去年上任時曾表明,尊重新聞自由,並稱任何人受襲或遭遇不公平對待,警方都會全力調查,前日(2月9日)又再保證會嚴肅處理今次案件。本會相信閣下言出必行,不會因案件涉及警務人員而偏頗護短,並會督促警方秉公辦理。
本會現促警方:
1. 秉公辦理徹查事件,公開交代動武原因;
2. 除了以投訴警察課接受投訴,同時要以刑事襲擊方向調查;
3. 交代涉事的警員所屬部門、人數及身分;以及
4. 向受襲記者道歉。
受襲記者昨日已向警方舉報,本會期盼警方能保證日後不會再發生同類事件,並就上述要求作出回應。如有任何回覆,可發電郵至mpsachaiwan@gmail.com,與本會幹事聯絡。懇請示覆。
順祝
鈞安!
明報職工協會
2016年2月11日
香港記者協會致警務處長公開信全文
致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先生函件如下:
香港特別行政區
警務處處長
盧偉聰先生
盧處長 鈞鍳:
多名記者採訪衝突事件遇襲 記協要求警方徹查事件
在年初二(2月9日)凌晨旺角騷亂中,多名記者在場採訪遇襲,其中《明報》記者在出示記者證後,仍遭多名警員圍毆,香港記者協會強烈譴責有關暴力行為,並認為事件嚴重阻撓新聞採訪,特函閣下責成警方刑事調查事件及嚴懲涉案者。
據報,《明報》記者在2月9日凌晨於旺角彌敦道和亞皆老街十字路口採訪,登上一架停泊在匯豐銀行門口的雙層巴士拍攝,及後有警員上巴士查問,記者表明自己身份及表示願意順從警員要求離開時,被該警員「叉頸」及推下車,再被多名警員在沒有任何理由或警告情況下,用盾牌制服按地、警棍打後腦及腳踢,記者雖然當時有掛上記者證及表明身份但該批警員仍然施用武力,事後記者頭部需縫一針。
本會過去已多次向警方反映記者於採訪其間遭警員暴力對待,而 閣下亦承諾正視有關問題及作出改善,但今次又再發生記者被暴力對待,實在令人極度遺憾。
另外,《香港01》記者於2月9日近凌晨十二時到良景市集內追訪時,被10多名「管理員」喝止,在表明記者身分後,仍被圍毆,頭部流血、頸部瘀傷,受傷倒地。該記者其後接受訪問時表示被圍毆近一分鐘後才得到警方協助。本會對接連有「管理員」向進行採訪的記者施襲,感到痛心及予以強烈譴責。暴力事件嚴重阻撓新聞採訪,本會期望警方在記者遇襲時適時介入及提供適當保護,並要求警方徹查事件,盡快將兇徒繩之於法。
本會希望 閣下鄭重嚴正處理記者接連遇襲事件,並儘快安排與本會面見,交代警方將有何措施,以確保日後不再發生同類情況。本會同時於附件中列出連日來記者採訪時被示威者襲擊及阻礙採訪事件,希望警方跟進,並請隨時聯絡香港記者協會(2591 0692/hkja@hkja.org.hk)。
佇候示覆。
順祝
鈞安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
岑倚蘭
2016年2月11日
學民思潮致警務處長公開信全文
致警務處處長盧偉聰:
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早已訂好機票與家人外遊,安排於2月10日(星期三)早上10時20分跟家人乘坐中華航空CI602班機,前往台北旅行七天至2月17日(星期三)返港。
當林淳軒準備在9:50am離境時,被海關從櫃位帶到房間扣查,並在10時20分傳錄音給學民思潮的同學,表示自己已確認不能離境,需要被警方帶走接受調查。
及後,警方發出新聞稿表示就著旺角騷亂事件拘捕一名男子,中午將在機場警署交代詳情。據悉被捕男子當時正準備乘飛機離港。接著學民思潮獲義務律師告知,警方是以「暴動罪」將林淳軒拘捕。
學民思潮認為警方拘捕林淳軒絕不合理,林淳軒在2月8日(星期一)10時抵達旺角光顧小販,並在2月9日(星期二)凌晨2時15分左右離開現場,過程中沒有做出襲擊警方以及任何暴力行為。
學民思潮對於警方濫捕亂控深表憤概,認為支持小販也要面臨政權打壓實在不能接受。我們要求警方立即釋放林淳軒,並且就濫捕一事向同學道歉。
學民思潮
2016年2月11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