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偉健認獲委任為國安法指定法官 曾指連儂牆斬人被告情操高尚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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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處理將軍澳連儂牆斬人案時,形容被告有情操高尚的法官郭偉健,今年7月獲「解禁」再度處理涉政治背景的案件。郭官今(16日)在區域法院處理一宗指女文員及男學生涉派發煽動刑物的國安法案件時,更自言已獲委派為《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有權審理這案,並將案件押後至10月19日再訊。
控方在開庭時表示,本案涉及危害國家安全,需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郭官隨即表示:「我經已係。」並稱他有權審理這案件。郭官其後拒絕女被告保釋申請,又拒絕讓男被告更改保釋條件。
女被告曹雪芯(45歲,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文員)和17歲黃姓中四男生,被控於去年5月至12月11日期間,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即意圖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使改變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或慫使他人不守法、不服從合法命令的刊物。
法官郭偉健曾被暫停處理涉政治案件的經過。(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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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連儂牆斬人案惹爭議
法官郭偉健,去年4月在區域法院,處理一宗涉2019年8月,一名聲稱受社會事件影響生計的中年導遊,在將軍澳連儂隧道內,斬傷3名貼文宣的男女,該導遊在郭官席前認罪。郭官處理時,斥示威者作「文革式」極端行為,反而形容自首及願承擔罪責的被告情操高尚。他發表有關言論後,曾引起社會各界人士爭議。
時任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亦曾與郭傾談事件,提醒他避免在判辭中表達個人意見,免令人有偏頗觀感。郭自去年起暫不審理涉類似政治背景的案件,直至今年7月,才見郭官重新處理涉政治背景的排期案。郭官今承認他已被委任為國安法指定法官。
案件編號:DCCC 76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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