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騰華受訪稱擬重推版權修訂條例:知識產權未能跟上國家給的任務

撰文:鍾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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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稱為「網絡23條」的《版權修訂條例》曾分別於2011年及2014年推出,限制轉播侵權作品,即使二次創作或翻唱作品都未獲豁免,令人憂慮影響言論自由而遇反對後擱置。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接受有線電視訪問時,明言會重推《版權修訂修例》,指因應國家十四五規劃,香港要成為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而修改選舉制度後,認為創造了立法環境,政府應把握機會修例。

政府最先推出《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規管任何人在YouTube、facebook等所有電子傳播方式,轉播侵權作品,但被斥有礙言論及創作自由,政府擱置條例,並在2014年重提。《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雖稍微「減辣」,把戲仿、諷刺、滑稽、模仿、評論時事等納入豁免範圍,但翻唱歌曲、改詞創作仍不獲豁免,續遭社會反對,而當時立法會內的泛民「拉布」3個月,經歷多次流會,時任商經局局長蘇錦樑亦曾辦四方會談,3 後在建制派離場下,於2016年4月表決通過休會待續議案,令有關修例在應屆立法不再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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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屆6年,「網絡23條」料捲土重來。邱騰華接受有線新聞專訪時表示,是時候重提修例,指本港知識產權保障落後,隨國家十四五規劃中,要香港成為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指香港的知識產權「未能夠跟上國家給我們的任務」,形容版權條例落後10年,沒有完善的法例,會影響人們的信心,認為要提上議程,再向業界諮詣,並及早作出應有修訂。

邱在訪問中表示,暫沒有諮詢的時間表,但在修改選舉制度後,創造了立法環境,指政府應把握機會修例,亦相信新選出的議員會認真審議。

商經局:為推動港成為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

商經局回覆指,要成為中央政府《十四五規劃綱要》提出的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必須優化香港的知識產權制度,包括版權制度,以配合香港經濟發展的需要,認為是適當時候再次討論版權修例的工作,以確保香港的版權制度繼續緊貼國際主流發展和具競爭力。政府會就版權修例建議諮詢相關業界及持份者,目前未有確實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