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羅家長被騙案 男被告自辯被踢爆用40萬卡數 否認騙款遊英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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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被告吳美全(黑衣)被指用家長金錢找卡數。(梁芷君攝)

哈羅香港國際學校前助理入學主任及其丈夫,疑騙兩家長捐款210 萬元案,今(23日)於區域法院續審,法官裁定兩被告表證成立,女被告選擇不自辯,其丈夫則出庭作供,並稱女被告曾向他表示,有一筆60萬元款項存入他的戶口,又指款項是家長要求暫放她處,作為支付日常費用。惟控方卻踢爆,該60萬元存入男被告的私人戶口後,他即用以其中40萬支付卡數,又指兩名被告遊英國花費不少,男被告即反駁稱他在內地的戶口有錢,若家長需要,他會把錢匯回港,又稱他有積蓄及投資收入。

兩被告依次為前哈羅香港的前入學主任朱柳英(女、27歲)及其丈夫吳美全(男、25歲),他們否認欺詐、企圖欺詐及洗黑錢共5罪。

次被告吳美全作供稱,他為自僱人士,月入萬五。他與女被告於2009年9月在學時結識,後來拍拖,案發時是二人是情侶,至去年6月4日結婚。

男被告把家長把錢給女被告保管

男被告稱,前年8月,女被告向他表示,將會有一筆60萬元的款項存入他名下戶口,女被告並說:「家長放喺佢度,好似保母嘅形式,代為支付日常費用。」而太太因為於哈羅工作,為怕學校懷疑,故將錢存入他於渣打銀行的戶口。

吳又指,他一向會為太太交「卡數」,而他有40萬元的信用卡欠債。控方早前透露,男被告曾在落口供時稱,他有懷疑過那些錢是騙款。辯方今問男被告,為何落口供時,未有向廉署人員解釋該筆錢的用途,男被告稱因當時太突然和好驚,又稱要保護太太而胡亂作答。

男被告堅稱他大陸戶口有錢

惟控方盤問時卻踢爆該60萬元款項存入男被告的戶口前,他戶口結餘只有21400元,質疑男被告挪用家長的錢支付卡數。男被告即辯說:「如果家長叫朱小姐比錢,我會將錢從大陸匯返落嚟。」控方即問他是否覺得該60萬元是他的,男被告說:「我戶口本身有錢。」他隨後承認,他香港的戶口只有2萬元,而該60萬元亦未曾為家長支付過任何費用,但他仍強調他在大陸的戶口有錢,若家長需要時,他可匯錢回香港。

男被告說,他去年3月14日被哈羅即時解僱,但他沒有追問原因。控方指因他與女被告並不親密,男被告說:「我地相處係佢想講會同我講。」故沒有多問。

控方指兩被告遊英花費不少

控方又問兩被告前年暑假到英國旅遊,花費不少,錢從何而來。男被告解釋,旅遊的花費來自儲蓄及投資獲利。

控方又質疑,首被告月入約1.5萬,卻有家長將等同她100個月的薪金存入其戶口托管,會否覺得不尋常?吳堅定地回答:「我唔覺!」又情深地表示:「我相信我未婚妻(案發時未完婚),佢一路以嚟都無呃過我。」

案件編號:DCCC 60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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