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港易|周三起廣東省外及澳門港人回港免檢疫 來港易僅限粵澳
政府於9月7日公布,恢復「回港易」計劃返港豁免檢疫安排。由明日(8日)身處廣東省以外內地其他省市及澳門的香港居民,只要符合計劃條件,包括在回港前的14天不曾到過香港、內地或澳門以外的其他地區,以及不適用風險地區名單的地區,回港時可免除14天強制檢疫。網上預約系統將於明天零時起開始接受預約,三個口岸每日名額為6,000個。
另外,政府於下周三(15日)推出「來港易」計劃,容許身處廣東省和澳門,並符合條件的非香港居民,來港可獲豁免檢疫。深圳灣口岸以及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每日名額各為1,000個。
「回港易」每日名額6000個 返港前需獲綠色二維碼
政府指,「回港易」計劃仍會採取指定口岸和指定人數的配額安排,即每日入境香港的名額為深圳灣口岸3,000個、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2,000個、香港國際機場1,000個。回港的香港居民均需先透過「回港易」計劃的網上系統預約名額,並須按預約的指明日期和口岸入境香港。
取得經機場回港預約名額的香港居民,必須在抵港當天或當天之前3天之內,到內地一間獲國家衞健委認可的PCR核酸檢測,並取得有效的陰性結果證明的紙本報告正本。 有關人士在登機前,應先透過香港衞生署電子健康申報系統填妥並遞交電子健康申報表,包括申報相關外遊紀錄及是否已符合「回港易」指明條件。如果有關香港居民符合相關的指明條件,會取得「回港易」綠色二維碼;否則二維碼會顯示為粉紅色,表示回港後,仍可能須接受14天強制檢疫安排。
登機時,有關人士需向登機櫃位的航空公司職員出示相關證明文件,包括核酸檢測陰性報告正本,以及上述「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中的屏幕截圖。
抵港後,有關人士須在機場內的衞生署臨時樣本採集中心接受檢測及等待結果。如檢測結果呈陰性,便可前往辦理入境手續,但需繼續在到達香港後的第3天、第5天、第9天、第12天、第16天及第19天接受強制核酸檢測。
▼與愉景灣觀霞樓相關個案的受檢人士排隊檢測▼
回港19日內需進行6次強制核酸檢測
至於有關香港居民取得經深圳灣口岸,或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回港的名額後,必須到廣東省或澳門一間獲粵港/港澳兩地政府認可的醫療機構,進行PCR核酸檢測,而檢測樣本必須在入境香港當天或之前3天之內取得。
他們亦應在到達口岸前,將有效的檢測陰性結果證明,透過「粵康碼」或「澳康碼」傳送到衞生署電子健康申報系統,填妥及提交電子健康申報表。如果他們符合所有指明條件,會獲得綠色二維碼,入境香港後可獲豁免強制檢疫,但需在到達香港的第3天、第5天、第9天、第12天、第16天及第19天接受強制核酸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