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工涉姦低智女 被告聲稱生日求開房 事主答唔制被指插下體
清潔工涉強姦和非禮低智女教友案下午續審,事主X透過視像系統作供。她稱案發當天她與被告等一行4人到海洋公園遊玩,期間被告與她一同在扶手電梯時在其耳邊輕聲說當天是他的生日,要求X與他「開房」,X即答「唔制」,被告便伸手入她的褲內並插其私處,直至電梯到達地下才停手。及至當晚他們到旺角晚餐,被告又在其聽邊重提「開房」的事,X依然拒絕,被告突稱要上廁所,並拉著她的手與她一同去傷殘人士廁所。
被告被控在傷殘人士廁所強姦X
被告李煜明,35歲,清潔工,否認於2019年7月23日,在海洋公園兩度非禮當時36歲的女事主X,以及同日在旺角新世紀廣場4樓傷殘人士廁所強姦X。
女事主X透過視像系統作供,她稱2005年在教會結識被告,兩人之後未有聯絡。至2019年7月23日,她和朋友Y、Y的胞姐到海洋公園玩,被告則獲Y邀請加入。
玩完夏水禮即遭非禮
X稱,她與Y及Y的胞姐同樣有傷殘人士登記證,故他們3人均不用付門票,當天亦是被告的生日,因此4人均能免費同遊。4人先一同玩過夏水禮後,被告扯她的膊頭令她坐下,繼而用手隔著衣物,大力捏X的私處2至3下。X稱她當時身穿短褲,內穿泳衣,她即推開被告的手,又叫:「唔好」數次。她起初反抗不果,最終成功起身離開,並更衣往玩其他遊戲。
著X避開同行姊妹去開房
後來眾人往乘扶手電梯,Y和其姐站在X前面數級,站在X身後的被告在她耳邊細語,叫X避開Y兩姐妹,然後兩人去「開房」。X表明「唔制」,被告卻稱當天是他的生日,反問X為何不「開房」,X仍然拒絕。
被告繼而以右手箍X的頸,左手伸入X的長褲和內褲,指插她的私處,並「上下上下咁整」。X曾嘗試用手推開被告,但她因感驚慌,不敢大叫。至他們扺達地下,被告才罷手。
晚餐重提想開房
X又指,被告在海洋公園玩時,曾指X樣子和身材都欠奉,不明白為何X男友喜歡她。同日下午5、6時,他們一行4人離開海洋公園,晚上7時許,他們在旺角新世紀廣場一餐廳用膳。期間。被告在X耳邊重提「開房」,X仍然拒絕。惟被告向Y和Y姐稱要上廁所,並拉住X的手到傷殘人士廁所。
案件明續。
案件編號:HCCC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