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警已取法庭手令 要求612基金及真普聯交捐款資料
支援反修例示威者的「612人道支援基金」上月宣布,因應負責資金託管及收支服務的「真普選聯盟」會於短期內結束運作,因此已制定方案,將「有秩序地停止運作」。消息指,警方已根據《港區國安法》向法庭取得「提交物料令」,要求612基金及真普聯董事提交基金來源,以及捐款人資料等,據知,警方會調查捐款組織或捐款人是否涉及勾結境外勢力。
警方今晚(1日)證實,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正就「612人道支援基金」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或其他香港法例展開調查。
據了解,警方已根據《港區國安法》向高等法院取得「提交物料令」,要求「基金」信託人及「真普聯」公司董事等,在指定限期內提供有關組織運作及資金往來等資料,當中包括多次眾籌的詳情、帳戶資金往來詳情、捐款人資料、捐款用途及支援項目細節、受助人資料,以及一切與組織營運的相關資料。
據知會調查捐款組織及人士是否涉勾結境勢力
據悉,警方調查方向包括曾向「基金」捐款的組織及人士背景及是否涉及外部或境外勢力,或涉及其他違法行為。
據《港區國安法》第23條,任何人協助或資助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均屬違法。
612基金早前在fb專頁表示:「612人道支援基金(基金)之資金託管及收支服務,由『真普選聯盟有限公司』(真普聯)提供。基金信託人接獲真普聯通知,真普聯將會於短期內結束運作。因此,基金已制定方案,以達至有秩序地停止運作。」
警方表示,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正就「612人道支援基金」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或其他香港法例展開調查。警方指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附表七,警方可以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申請「提交物料令」,要求有關人士提供與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有關的資料。
警方強調,違反《香港國安法》是極其嚴重的罪行,其中以金錢或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香港國安法》下的罪行同屬犯罪,呼籲任何人煽動、協助、教唆、 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均可能觸犯法律,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