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消委會接259宗投訴 客人未落實購買 店員已嘟八達通
電子消費券首期2,000元發放一個月,隨著市民開始使用消費券,跟商戶及支付平台相關的爭議及投訴亦增加。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黃鳳嫺今天(31日)表示,截至昨日(30日)共接獲259宗投訴,當中101宗直接與電子支付平台相關,涉 Tap & Go 的投訴最多。
同時,有市民投訴到一間大型連鎖店購買打印機時,未「扑鎚」決定購買哪型號,職員便嘟八達通收錢,事主要求退款,惟店員只肯退還該店的現金券,最終在消委會介入後成功退回現金。
▼8.1電子消費券發放首日情況▼
四大電子支付平台 Tap & Go投訴佔最多
黃鳳嫺表示,截至8月30日,消委會接到259宗涉及消費券投訴,101宗與電子支付平台相關,26宗涉酒樓食肆,22宗與電器相關,18宗涉超市,13宗涉網店,8宗與電腦相關。
在101宗與電子支付平台相關投訴中,38宗涉Tap & Go,30宗涉AlipayHK,26宗涉八達通,餘下7宗涉Wechat Pay HK。
客人要求退款 店方只退公司現金券
黃鳳嫺稱,與電器及電腦相關的投訴共30宗,除了有商戶加價外,消費者又遇到購物後卻無貨、等很久才收到貨物、退款需時長等問題。
其中一宗個案的投訴人到一間大型連鎖店買打印機,心儀型號標價1288元,惜店員稱無貨,推銷他買另一較貴型號。然而,當投訴人仍未「扑鎚」決定,「混亂中已經畀人拍咗八達通」,扣取消費券,投訴人方知所購的是1888元的打印機,因而大感不滿要求退款,惟店員只肯退還該店的現金券。投訴人及後在網上發現,原本心儀的打印機實際上有存貨,憤而向消委會作出投訴,最終在消委會介入後成功退回現金。
部分投訴涉突然加價:有電器加價300元
黃鳳嫺續指,消委會在這一個月收到的投訴,前期主要與電子支付平台相關,例如收不到消費券、不能使用早鳥優惠等,後期則較多接到與商戶間的爭議,包括長期缺貨、收不到退款等。另亦有約20宗投訴涉及商戶突然加價,「例如麥皮加咗幾蚊,食油加咗20蚊,電器加咗200至300蚊。」
她並稱,這個月消費者遇到最大的困難是難以找到電子支付平台的客戶服務員,「早午晚三餐都打電話,但打極都打唔到,好氣餒㗎嘛!」她建議4間平台改善問題,聘請更多客服,並教育市民如何使用電子平台。
大部分投訴仍處理中 有個案涉加附加費
黃鳳嫺補充,259宗投訴中,有12宗已完滿解決,14宗的投訴人撤銷了投訴,46宗屬備案、投訴人無要求介入,餘下的186宗仍在處理當中,暫未有個案屬未能處理。部份投訴涉及被收取附加費或要求最低消費,消委會已經轉交四間平台作出調查。
消委會推新網站 與《選擇》網站合二為一
另一方面,消委會由今天起推出革新版的網頁,新網頁與《選擇》月刊網站合二為一,又引入「篩選比較」的功能,方便訂閱戶在閱讀《選擇》時按照個人需要去作出篩選,比較各產品的價格、測試表現等。消委會主席林定國解釋,例如選購電器時,每個人考慮的因素各有不同,「有人考慮價錢,或者考慮慳電度、效率等」,日後讀者便可因應需要去選擇想比較的項目,「唔使成個表睇」。
新網頁亦加強網上查詢及投訴服務,現時六、七成投訴都是經網站聯絡消委會,以往投訴人只需填寫基本資料,再由消委會職員逐一致電了解詳情,較為費時,更新後的網站使用新表格,將投訴分門別類,如「美容服務」、「旅遊事務」等十大主要行業,再列出特定問題,引導投訴人一步一步填寫投訴內容,方便消委會掌握投訴重點及作出跟進,林定國稱相信有助提升跟進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