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楊博文襲警囚9周 指原審官嚴重偏頗提上訴 案押後9月裁決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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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隊沙灘排球成員兼小學教師楊博文,涉於2019年11月「黎明行動」當日早上慢駛,遭交通警截查時,提膝撞警長腹部。楊在裁判法院被裁定襲警罪成,遭判囚九星期。楊不服定罪提上訴,案件今(27日)在高等法院處理。楊指原審裁判官吳重儀對他有偏見,亦在沒有客觀基礎下,質疑楊有精神問題。法官聽取陳詞,暫定於9月10日裁決,期間楊准繼續保釋。
上訴人楊博文,被裁定於2019年11月11日在上水掃管埔路迴旋處襲擊警長鍾宏業。他去年9月被判囚9星期,但准保釋等候上訴。
代表楊博文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陳詞時指,原審裁判官吳重儀立場偏頗控方,對被告有偏見,並舉例指吳官指楊「阻塞交通自私自利、衝動狂妄」。
指原審官未有客觀基礎質疑楊有精神問題
此外,吳官質疑楊有精神問題及反社會人格,但未有客觀基礎,認為吳官有嚴重偏見。
控方在書面陳詞則指原審裁判官並非偏頗。
案件編號:HCMA28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