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經營賭檔被控與同案12人提堂 7人認罪包括兩女認協助經營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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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涉嫌經營賭檔,與在場多人一同被捕,男警被控經營賭博場所受查及被停職,他被控營運受禁群組聚集的處所等罪,與同案合共13名被告,今(23日)在九龍城法院提堂,其中7人認罪,當中兩名年輕女子認協助管理賭場,男警等6人則押後至10月11日答辯,期間准繼續保釋。

3名認罪女被告未滿25歲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指本案非一般的賭博,不但涉及大量現金,期間亦有人試圖阻撓警員入場及逃走,她會先為年紀低於25歲的3名女被告索取感化官報告,以了解其犯案動機再作判刑,押後至9月7日判刑,其餘認罪4男,則判罰款1000元。

男被告吳衍鋒被控經營非法賭檔,,及違反營運進行受禁群組聚集的處所罪。(劉安琪攝)

男警與2男被控經營賭博場所

5名稍後答辯的被告:吳衍鋒(報稱公務員的警員,29歲)、江永琛(無業,29歲)及黃俊朗(學生,24歲),同被控於經營賭博場所,及違反營運進行受禁群組聚集的處所罪,指他們於2021年4月10日,在觀塘時運工業大廈一單位內,營辦賭場,並身為控制進行受禁輩組聚集的處所的人,明知而容許該受禁羣組聚集進行。

另兩女1男被告涉協助管理賭場及阻差

另兩名女被告:楊穎琪(女文員,24歲)、及周衍彤(女導師,21歲)則被控一項協助管理賭場:並有一名男被告楊梓豐(保險從業員,30歲)被控阻差,指他於同日同地,阻撓根據賭博條例獲授權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0731陳汶浩,進入授權書內指明的處所或場所。

兩年輕女被告認協助管理賭場

七名認罪的被告中,梁心蔚(女學生,19歲)、彭巧兒(女學生,19歲)及鐘傳龍(無業,36歲)承認一項協助管理賭場;另被告錢浩賢(無業,25歲)、蔡百凌(貨車司機,27歲)、陳如彬(設計師,28歲)、黃煒瑩(女,無業,20歲),同被控一項在賭場內賭博罪。當中錢、蔡、陳三人判罰款1千元。其餘被告則分別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另有3案有30人認罪

涉及同一事件的還有另外3案共35名被告,分別被控協助管理賭場及在賭場內賭博罪,其中30人承認控罪,當中25歲或以上的被告被判罰1000港元,25歲以下人士則先索取感化報告,分別押後至9月6日及7日再作判刑。

案件編號:KCCC2406/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