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虐狗司警上載道歉短片 三次鞠躬望原諒 網民:應辭職!
前日(17日)網絡有一段約30秒長的虐狗短片流傳,一名男子疑不滿小狗咬爛其拖鞋,打狗洩憤!短片在網絡瘋傳,惹來大批網民口誅筆伐;男子事後被證實為澳門司警,被網民質疑有知法犯法之嫌。涉事男子姓陳,今日(1月19日)下午三時許,終於在網上上載一條長達1分半鐘的道歉短片,希望平息眾怒,但網民反應不一。
先後三次鞠躬致歉
片段一開始陳男即時向著鏡頭鞠躬,隨後承認日前因情緒一時激動,用了一個「非常錯的方法教狗」,他表示,事後已感到後悔,反省過後認為應該道歉。他續指,今次「亂放」東西導致事件發生,令社會大眾及愛護動物人士不安,他感非常抱歉,並指自己接受批評,明白養狗需要耐性。他隨後再向鏡頭鞠躬兩次,希望大家可以原諒佢,並重申是一次魯罔行為。
片段上載後,網民反應兩極,有些人欣賞陳男有勇氣敢於認錯,但卻有人要求他應該辭職。
有街坊怒喝「停手」 陳仍追打小狗
前日一段約30秒長的虐狗短片在網絡流傳,陳男疑不滿小狗咬爛其拖鞋,竟打狗洩憤!片短中,陳在天台將小狗抱起,再用力摔落地上,小狗即時發出悲鳴。他隨後更一手扯著小狗,一手以拖鞋擊打小狗。當時已有街坊看不過眼,大叫「你唔好再打啦!停手!」。但陳男卻無動之中,即使小狗其後抱頭逃走,他仍繼續手持拖鞋追打小狗。
澳保安司司長:遺憾及失望 陳屬於行政違法
短片流出後,激起網民公憤,紛紛指摘虐狗男殘酷冷血,並開始對他「起底」,事件引起當地媒體關注及社會廣泛討論。昨日澳門司警局發言人亦承認,已接到治安警通報,涉事人士姓陳,為司警刑偵人員,已入職7年,直至昨日他仍正常工作。由於狗隻事後接受X光檢查時並沒有受傷,故陳不涉及違犯《動物保護法》;但陳拒絕協助治安警調查,已對他展開內部紀律調查。
澳門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指,陳拒絕協助調查,屬於行政違法,強調會嚴肅處理事件,並指作為警隊一份子,理應為市民的榜樣,絕對不可以知法犯法。
澳門《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殘酷對待動物罪」規定:
意圖令動物受痛苦,使用殘忍、暴力或折磨的手段對待動物,因而造成動物肢體嚴重殘缺、失去重要器官或死亡,屬於犯罪,最高刑罰可判監禁一年或科最高一百二十日罰金,及可科處附加刑。
網民意見:
有勇氣......我欣賞
知錯就要改,不能有下次
佢有無同返隻狗狗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