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套色魔」積犯逢周三出動 摸兩女童胸臀私處逼口交候判
13歲起開始屢犯非禮案的男廚師,承認每逢周三便化身為色魔,並於去年4月連續三個星期,在住所附近的石硤尾邨,向3名11及12歲的女童摸胸、臀及私處,他在其中一次犯案時,更戴上手套,又掩事主嘴,並掏出陽具迫事主為他口交,因而被稱為「手套色魔」。廚師今(18日)於區域法院承認兩項非禮罪,心理專家曾指廚師的潛意識受兒時經歷影響。法官將案件押後至2月9日,以待索取感化、心理及精神科報告。
被告謝加寶(20歲),原被控三項非禮罪,指他於去年4月,連續三個星期三,即4月13、20、27日,在石硤尾邨一帶先後非禮女事主X(12歲)、女事主Y(11歲)及女事主Z(12歲),但獲法庭批准針對他非禮X的控罪留法庭檔案,不作起訴。
被告曾要一事主為他口交
案情指,去年4月20日下午5時,受害人Y在石硤尾邨補習後,見到被告在公園玩手機,Y感驚慌,故快速走上樓梯,但被告卻跟在她身後,並拍打她右邊臀部一下,Y受辱後向母投訴及報警。
同月27日下午3時,穿校服的受害人Z行經一條小徑,幫助兩名長者後,便繼續回家,Z為了更快回家,便走到案發的公園小徑,被告從後擁抱Z,並用雙手摸其胸部5分鐘,Z大叫,戴上手套的被告即掩着Z的嘴,被告之後掏出陽具,叫Z幫她口交,Z拒絕。被告向Z稱,如想盡快回家,便要讓他撫摸,繼而摸Z私處5分鐘。
被捕時身上搜出一對黑色手套
警員去年5月25日星期三在石硤尾一帶巡查時,發現被告在遊樂場緊盯小童,形迹可疑,身上有紋身,遂截查被告,在被告身上搜出一對黑色手套,並發現他與案件有關。
控方指,被告過往有4個類同案底,受害者包括9歲及17歲女童,被告在13歲時首次犯案,亦曾在公眾地方手淫。
辯方則請求先為被告索取心理報告,指被告上次被判感化時,須接受心理輔導,心理學家當時認為被告的潛意識可能受兒時經歷影響。
案件編號:DCCC 70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