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政府重申商戶不可收手續費 零售飲食業界未見趁勢加價

撰文:黃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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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消費券昨日(1日)派發首期款項,網上流傳有藥房向以八達通付款顧客收取服務費。財政司長辦公室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今日(2日)表示,根據營辦商協議,商戶只可收取商品實際價錢,如收取額外費用,營辦商有權取消其資格。

另外,社會關注發放消費券後商戶會否加價,零售業界及飲食業界代表均表示,現時主要見到商戶提供不同優惠希望提升競爭力,但由於食材成本連月提升,所以部份餐廳或已於近期加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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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流傳一張藥房購物單據相片,有人在該藥房以八達通購買營養粉及兩盒糖尿病藥,合共1,006元。不過帳單顯示,藥房除了收取貨品費用,亦向顧客索取服務費21元,相當於貨品售價約2%,因而總額增至1,027元。

消費券|傳有藥房收服務費2% 八達通指如屬實違協議 或取消資格

王學玲今早於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根據八達通與商戶的協議,商戶只可收取貨品的實際價錢,不可收取額外費用,假如商戶未依協議,收取額外費用,例如手續費等,八達通有權取消其資格。

香港零售管理協會主席謝邱安儀及稻苗學會會長黃傑龍今早亦有接受節目訪問。談到有沒有商戶因消費券而提高價格時,謝邱安儀表示,得知個別商戶收取2%「服務費」,認為是商業決定,市民應多加留意。她又稱,大部份商戶都希望增加競爭力,「比較多聽到係減價促銷」。

黃傑龍則表示,昨日部份顧客要求分單繳費,但未聽聞因此而額外收取服務費,有不少商戶亦提出優惠。不過他亦指,近期糧食價格上漲,部份餐廳或因而被迫加價,但相信與消費券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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