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機構高層要宣誓? 羅致光:與外判合約工做法接近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今日(12日)開會,有議員關注政府會否要求社福機構的高層,亦要如公務員般宣誓,效忠特區及擁護《基本法》。
勞福局局長羅致光回應指,由於機構不止與政府合作,整體或只用很少政府資源,故在《國安法》前提下,處理手法與食環署、房屋署的外判合約工接近。
另外,整筆撥款檢討歷時四年,報告近日出爐。對於一直以來「肥上瘦下」的爭議,羅致光認為淪「口號式說法」,又指部分機構高層需管理2,000名員工,薪金不算高。
小組成員之一、工聯會陸頌雄議員在會上表示,歡迎檢討人手編制的建議,但認為報告主要監控質素外 ,建議應將更多機構納入一筆過撥款制度,如「愛國愛港」的慈善機構,「到底要儲幾多業績先入到去?」他又問及,目前機構接受公帑提供服務,會否要求社福機構高層須如公務員般接受宣誓,效忠特區及擁護《基本法》。
羅致光回應指,將來不排除更多新服務,都會變成整筆撥款。至於坊間仍有稱號叫「資助機構」,是一個歷史描述,現時所有服務實際是政府認可提供的公共服務,透過外判給機構進行,服務提供者不止與政府合作,故整體或只用很少政府資源,認為《國安法》的前提下,處理做法與食環署、房屋署的外判合約接近。
羅致光:「肥上瘦下」淪口號式說法
對於整筆過撥款的安排,一直以來被指「肥上瘦下」的爭議,羅致光認為是淪「口號式」說法,以往社會或關注某些高層薪金較高,但相關機構管理人數或多達2、3,000人,薪金相比公務員架構並不算高,更認為在整筆撥款制度下,機構多聘了人手。
田北辰:年薪過300萬元在商業都不常見
實政圓桌田北辰則認為,「肥上瘦上」是一個議題,以從商角度推算,「管2,000人,年薪過300萬亦非常見。」他促政府加強監管。羅致光解釋,目前高層薪金不可優於政府安排,又稱若以成本計算,不是以薪酬直接比較,沒發現高層有優於政府安排,檢視過程亦會衡量機構工作量。
福利事務委員會主席蔣麗芸質疑,目前業界會否「出手低」,擔心僧多粥少,甚至出現「8,000蚊都有人做」。羅致光回應說,相信機構薪金太低,請人會有困難,亦末聞相關情況,蔣麗芸隨後反駁其「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