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涉貪案】選出8女1男陪審團 官透露主要證人包括林鄭月娥
前特首曾蔭權在任內期間涉嫌收受利益,接受深圳豪宅裝修一案,今日在高等法院繼續提訊。曾蔭權今日與妻子約於早上8時20分到高院,面帶笑容,當在場記者向他說:「早晨」,曾蔭權報以點頭微笑,之後便與G4一同到高院5樓等候開庭。法官最後遴選出八女一男陪審團。
曾蔭權案今日上午10時40分於高等法院抽選陪審團,早上已有約40名候選陪審員到庭準備,法庭將於其中抽選9人。而為了預留庭內座位供候選陪審員就坐,只有10名記者可獲准入庭旁聽,先到先得,其餘記者和公眾人士只可在庭外觀看直播,直至成功選出9人陪審團。
法官提醒陪審員要保持公平 不偏不倚
法官先向候選陪審員簡介,本案被告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等3罪,陪審員必定看見犯人欄中坐著前特首,而陪審員以前或許從媒體和朋友之間的討論中,聽過關於被告的事。
法官指總有一些案件或被告,陪審員開審前就從電視、網絡和其他人口中聽聞過,本案顯然是一個例子,但法官提醒陪審員要保持公平、不偏不倚,要忘記以前的所知所聞,用開放的心面對本案。預料審訊需時26天。
控方主要證人包括林鄭月娥及唐英年
法官提醒候選陪審員,如果他們自己或親屬與本案相關人物和公司部門有緊密連繫,則應該立刻告知法庭。
本案相關人士主要是控方證人及調查人員,包括林鄭月娥、唐英年、建築師何周禮等、廉署執行處處長余振昌等。相關的公司部門,則包括特首辦、發展局、何周禮建築事務所、DBC數碼廣播有限公司、深圳東海花園等。
曾蔭權否認三項控罪
現年72歲的被告曾蔭權否認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和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
「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指,曾蔭權於2011至2012年擔任行政長官期間,在審批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其後改稱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交還AM聲音廣播的電台牌照、呈交數碼聲音廣播的電台牌照及考慮李國章擔任數碼廣播有限公司時,在無合理辯解下接受深圳福田東海花園的裝修工程。
兩項「行為失當」罪名指,曾蔭權於2011至2012年擔任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主席時,在審批雄濤廣播多項申請時及建議建築設計師何周禮接受勳章時,均沒有向行政會會議等申報或隱瞞,他與雄濤廣播主要股東黃楚標,就東海花園物業的租賃進行商議,以及何周禮正為該物業進行室內設計工程。
案件編號: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