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外垃圾桶爆炸案 保安員稱示威區內見垃圾桶有燒焦痕跡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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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員梅國泰稱案發當日在立法會示威區內發現有垃圾桶有燒焦痕跡。(梁芷君攝)

前年12月9日立法會本擬二讀俗稱「網絡23條」的《2014版權條例(修訂)》,但最終流會,當晚立會示威區更發生垃圾桶爆炸事件,「佔中輔警」楊逸朗早前否認一項串謀縱火,案件今(6日)於區域法院續審,立法會一名保安員供稱,當日在會外的示威區已示威,但有一示威區內的垃圾桶有燒焦痕跡。

「佔中輔警」、任職文員的楊逸朗(22歲)早前否認於2015年12月9日,串謀他人用火損壞立法會外示威區一個垃圾桶。

立法會保安保安助理梅國泰今出庭作供稱,當天「鍵盤戰線」在立法會示威區內示威,惟下午1時取消,而他到場見到一個示威區內的垃圾桶,桶內有燒焦的痕跡,桶內有些紙盒、飲品盒等。他指桶內有輕微的味道,但沒有冒煙,而垃圾桶上的告示亦被「燒燶」。

案件下周一續審。

案情指,立法會於案發日晚上安排俗稱「網絡23條」的《版權(修訂)條例草案》進行二讀,立法會外設立示威區。不過,會議終因法定議員人數不足而流會,示威區則仍然開放。至晚上約八時半,區內一個垃圾桶突起火,三分鐘後爆炸,垃圾桶蓋飛至廿至卅厘米高,內殼亦變形,區內亦有鐵馬被推倒,附近公廁的警鐘則響起,保安於是報警。

警方調查發現,垃圾桶內有一支噴火槍嘴,附近則有已變形的金屬氣罐、當日出版的報紙和焚毀的消毒火酒膠樽。法證專家指噴火槍和氣罐可為縱火的源頭,消毒火酒則可助燃。根據閉路電視紀錄,兩名蒙面男子甲和乙於當晚八時廿六分走近垃圾桶,甲把一些物品放入桶內。

案件編號:DCCC 63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