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叻陳百祥大宅全層僭建 屋宇署:清拆進度未如理想 已發警告信
藝人「阿叻」陳百祥,與太太黃杏秀持有的九龍塘玉寶閣單位,被揭有多處僭建,屋宇署自2008年開始發出多個清拆令。不過僭建多年來未有拆除,直至本月終於搭起棚架。
屋宇署回覆查詢稱,清拆進度未如理想,5月發出警告信,要求盡快展開清拆工程。
早前報道:阿叻陳百祥大宅全層僭建 屋宇署發出清拆令13年未遵守
▼阿叻九龍塘大宅▼
無視屋宇署清拆令13年
陳百祥與黃杏秀名下的馳藝有限公司,分別於1989年及1996年,以合共逾1500萬元購入九龍塘玉寶閣1樓A室及B室單位,樓契列明業權包括單位以下的地面有蓋、三面通風花園。
單位的地面花園涉及多項僭建,令到開放式花園被圍封及擴建玻璃屋,儼如室內空間,並於花園僭建樓梯直達一樓,連同一樓單位,自製變成一個「複式單位」,單位室內實用面積由約2,000平方呎,僭建倍增至約4,000平方呎。
屋宇署2008年起向阿叻的單位發出多個清拆令,翻查最近紀錄,依然有兩個命令未遵守,涉及七個僭建未還原,包括地面花園的多個玻璃頂搭建物,另外一樓單位亦於外牆僭建木嵌板、有伸建物、以及自行拆除露台矮牆後以玻璃矮牆代替。
屋宇署:要求盡快清拆
屋宇署回覆《香港01》查詢時指,玉寶閣2樓A室及B室和3樓A室的業主委任的認可人士已向屋宇署呈交清拆有關僭建物及修復有關單位受影響部分的建築圖則及修訂建築圖則,該些圖則已獲署方批准。
而1樓A室及B室,即陳百祥的住宅,業主亦已委任另一名認可人士,籌備其單位外牆僭建物的清拆工程,屋宇署指,鑑於3樓A室、2樓A室及B室,以及1樓A室及B室的清拆工程進度未如理想,署方遂於5月向該些單位的業主發出警告信,要求他們盡快展開所需的清拆工程。
2019年受訪:犯法就係暴亂分子
陳百祥多次發表「撐警」言論,2019年接受中新社訪問時指「基本上你犯法,你就是暴亂分子。」他於2020年獲特首林鄭月娥頒授銅紫荊勳章,被指是「新一代藝人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