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檢查加入《港區國安法》 《十年》導演:無形之尺致自我審查

撰文:梁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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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去年生效,政府今日(11日)刊憲,修訂《電影檢查條例》檢查員指引,由今日起生效。指引訂明,如上映影片相當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對觀眾的影響或會危害國家安全或危害維護國家安全,檢查員應得出影片不宜上映的結論。

對於電影業將來可能受到的衝擊、影響,有電影人指不了解規則詳細,有所擔心,電影《十年》的導演之一歐文傑認為是「電影從業員不被尊重的一天」,擔心將來審查的是「對人不對事」,創作者給自己一把無形的尺而自我審查。

條文不清晰 業界只能「估估吓」

電影《十年》的導演之一歐文傑說:「《十年》如果而家上映,能否成功播放,不少人心裡有數,將來可能連《樹大招風》、《無間道》都可能危害國家安全。」他又指「如果第日Netflix可以播已經好樂觀」,由於有關的條文細節完全不清晰,業界大多「估估吓」,並無實例作準,無所適從。

歐文傑擔心未來更差,「可能第日某個導演被標籤係唔好的,可能佢齣戲有人着黑衫都唔得,街上拎白紙又唔得,對人不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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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文傑已離開香港,慨歎不便解說,但的確有擔心留下來的從業員有隱憂,認為創作思維本是無界限,牽涉太多不同單位,一旦電影被禁用某題材或涉嫌違法,受影響的人太多,「唔可以上映可能事小,只係Level1,要被告、要坐監就好麻煩,今日係電影從業員不被尊重的一天。」

香港電影工作者總會發言人田啟文表示,由於條文不清晰,業界要時間「消化」消息。(資料圖片)

田啟文:唔好自己嚇自己

另外,香港電影工作者總會發言人田啟文表示,修訂的確「空泛」,現時難以得知如何跟從,只能希望業正面面對,「唔好自己嚇自己」。他說,由於條文不清晰,業界要時間「消化」消息,再收集業界意見後,向電檢處了解詳情,「現時無謂做對號入座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