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兩男認參與暴動 一人棄疑似汽油彈被捕 稱遭警跪腰背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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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理大事件引發大批市民前往支援,油尖旺一帶因而發生多次衝突,兩名青年涉在油麻地參與暴動被捕,一人被指將路障推向警方防線,另一人被捕時正棄置懷疑汽油彈在地上。二人今日(8日)承認暴動罪,辯方求情指任職文員的被告,被制服後遭警員跪著腰背一段時間,也沒有掙扎。法官需時考慮判刑,案件押後至6月17日。
兩名被告:施英濠(24歲,建築工)及文自强(21歲,印刷廠文員)。二人承認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加士居道與佐敦道一帶參與暴動。他們原本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以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但獲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案情指,2019年11月11日開始香港理工大學發生一連串暴動事件,隨著警方進入理大調查,事件於當年11月28日結束。
大批群眾在拔萃女書院外集結
案發當日,即11月18日,大批群眾在佐敦道拔萃女書院外集結,有人手持汽油彈、磚頭等物品向警方防線及理大方向推進,而很多人的衣著及裝備與暴力前線示威者類同,後來亦有人向警方擲汽油彈、磚頭等。
首被告曾將路障推向警方防線
警方一度施放催淚彈,包括首被告在內的人士將一個黃色路障推向警方防線,而首被告在人群前排最近防線的位置,遭警方制服。警方在其背包搜出兩把刀及一個鐵鎚。
次被告被捕時正棄置懷疑汽油彈
同在人群中的次被告隨人群跑走,但卻被警方制服,而他也是警方唯一成功攔截的人,當時他正棄置懷疑汽油彈在地上。
求情指次被告案發時僅19歲
辯方求情指,首被告攜帶刀具與工作相關,而次被告在案中非主導角色,沒直接證據顯示他使用過汽油彈,他被捕後遭警員跪背及跪腰一段時間,也沒有掙扎,望法庭判刑時亦要考慮到他案發時只有19歲。
案件編號:DCCC56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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