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涉貪案】曾蔭權否認全部控罪 審前先到教堂禱告半小時
香港史上最高級的前政府官員被起訴、前特首曾蔭權在任內期間涉嫌收受利益,接受深圳豪宅裝修一案,今日(3日)在高等法院正式審訊,預計審期20天,由高院法官陳慶偉審理,曾蔭權在庭上否認全部3項控罪。法官陳慶偉表示,開審時將會選9名市民組成的陪審團。
曾蔭權涉貪案聆訊於早上9時半正式開審,成為首位步入法院犯人欄的前行政長官,也是香港歷來被刑事起訴最高級別官員。曾蔭權今早7時17分由警方要員保護組陪同下乘坐AM388湖水藍色七人車離開渣甸山畢拉山道高級公務員宿舍住所,約7時30分抵達堅尼地道聖約瑟堂,未有回應傳媒提問。教堂內,曾蔭權閉目禱告,逗留約30分鐘後離開並直接前往高等法院。當抵達高等法院曾蔭權先下車,之後二人在入口處十指緊扣並停步讓傳媒拍攝,隨後進入高院便到5樓的會議室與律師會面。
開庭後,曾蔭權以廣東話回應3項控罪,包括1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和2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他均以沉重沙啞聲音說「不認罪」 。
開放176個座位入庭旁聽
由於案件受社會廣泛關注,司法機構就公眾及記者入庭旁聽作出特別安排。
案件安排在高院五樓的科技法庭審理,內設有拍攝設備,公眾除了可入庭旁聽,亦可在五樓大堂的公眾席觀看即時轉播。司法機構預留74個座位及40個企位予公眾人士,以及62個座位予記者。司法機構會在今日上午8時開始派籌,只有持籌人士才可入庭。
被起訴三項控罪
現年72歲的被告曾蔭權,遭廉政公署起訴三項控罪,包括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和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行政長官接受利益:
曾蔭權於2011至2012年擔任行政長官期間,在審批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其後改稱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交還AM聲音廣播的電台牌照、呈交數碼聲音廣播的電台牌照及考慮李國章擔任數碼廣播有限公司時,在無合理辯解下,接受深圳福田東海花園的裝修工程。
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曾蔭權於2011至2012年擔任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主席時,在審批雄濤廣播多項申請時及建議建築設計師何周禮接受勳章時,均沒有向行政會會議等申報或隱瞞。
期間,他與雄濤廣播主要股東黃楚標,就東海花園物業的租賃進行商議,以及何周禮正為該物業進行室內設計工程。
案件編號: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