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證實終院非常任法官何熙怡下月離任 因私人原因不再續任
撰文:林穎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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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泰晤士報》今日(4日)報道,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英國最高法院前院長何熙怡女男爵將於下月離職。司法機構晚上發聲明證實,何熙怡因私人原因,下月底任期屆滿後不再續任。聲明再次肯定非常任法官的貢獻,強調本港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不受任何干涉。
何熙怡任期至7月29日
司法機構晚上發聲明指,何熙怡已向司法機構表示,因私人原因,其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任期7月29日屆滿後,將不會續任。聲明表示,終審法院非常任普通法地區法官有助香港與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保持聯繫,他們對香港貢獻良多,亦多次獲得肯定。
《泰晤士報》報道,何熙怡在一個網上會議稱,在現時情況下,不知何時才能再赴港,因此不想再接受港府委任。她又承認,至今仍未知《港區國安法》如何運作,社會存在各種疑問,強調其他海外法官會繼續關注香港情況。
今次是繼澳洲新南威爾士前首席法官施覺民去年提早請辭後,再有非常任法官離任,施覺民當時接受澳洲廣播公司(ABC)訪問時直言,辭職的決定與《港區國安法》的內容有關(related to the content of the national security legislation)。
何熙怡離任後,終審法院僅餘12名非常任普通法地區法官,8名來自英國、3名來自澳洲及1名來自加拿大。司法機構表示,若有適當人選,司法機構會繼續按《基本法》及《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條例》下的相關條文和既定機制,處理委任建議。
聲明又強調,《基本法》訂明,香港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本港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官亦有憲制職責,在行使司法權力時必須嚴格依據法律和法律原則裁定和處理案件,強調司法誓言亦訂明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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