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批政府處理兒童貧窮不力 表現不合格僅值15分
撰文:蔡翠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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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貧富懸殊嚴重,衍生跨代貧窮。據社區組織協會與兒童權利關注會發表的新一份《民間兒童權利專員報告》,就政府去年跟進兒童貧窮問題的表現評分,以總分100計算,政府只得15分不合格。發表報告的團體批評,政府整體扶貧工作進展緩慢,去年推出的亦多為一次性政策,缺乏長遠規劃。
據政府前年統計,全港有1,026,400 名 18 歲以下兒童,當中 246,900 人活在貧窮線下,兒童貧窮率達24.1%。兒童權利關注會2000多名會員就政府去年跟進兒童貧窮的10個議題評分,結果政府在房屋、醫療、新移民政策及設立兒童專員方面均得0分,最終總分15分,較去年總分8上升近倍,但仍與合格相距甚遠。
兒童權利關注會主席盧玥珊認為,政府去年推出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並決定2017/18學年落實幼稚園免費教育,表現略有進步,但整體扶貧工作進展緩慢,且去年大多推出關愛基金的一次性援助方案,缺乏長遠規劃,故表現仍不合格。
盼設委員會掌握貧窮兒童需要
發表報告的團體亦選出今年的10項關注事項,期望下屆政府可在房屋、教育、醫療及社會福利等著手。報告建議,政府應推出短、長期策略,短期來說,可為租住籠屋、板房等的居民提供租金津貼及臨時房屋,又指應至少從100億關愛基金撥款四分一,扶助貧窮兒童;長期策略則設立兒童中央資料庫及兒童事務委員會,掌握貧窮兒童的數據及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