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初選|47被告押後至7月作轉介高院聆訊 袁嘉蔚再申保釋被拒

撰文:陳家怡 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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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民主派人士因去年組織和參與「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11人早前獲准保釋,36人還柙已3個月。案件將於今(31日)於西九龍法院再提訊。雖然聆訊下午進行,但早上9時許,已有數十軍裝警員和警車在法院外戒備,現場設置帳篷和拉起橙帶。超過30名市民在法院內輪候旁聽,部份清晨已到達法院。總裁判官蘇惠德把案押後至7月8日再提訊,以便處理轉介高院的交付審訊程序。11名被告再作保釋申請,袁嘉蔚再申請保釋被拒,另有10人的申請將於明及後天處理。

辯方要求控方透露更多資訊

控方庭上申請押後案件至7月8日提訊,以待進行交付程序。有辯方律師指出,本案涉及新的控罪,需要得悉控方所指的控罪元素,以決定是否認罪或答辯,而現時規定控方須在7天前提交檢控文件夾予辯方,時間並不足夠。亦有律師指出,控方應告知辯方相關資訊,包括是否公開審訊及設有陪審團,各被告指控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中,是屬於「首要分子」、「積極參加」或「其他參加」,因不同參與程度刑罰不同,辯方須釐清被告角色,或需更多時間準備答辯。

蘇官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7月8日提訊。辯方會在7天或之前收到控方的證供等文件,及轉介至高院。辯方須於7月5日下午4時前向法庭表達答辯意向。辯方律師亦可自行向控方書面查詢被告在控罪中角色等細節,蘇官認為他沒有權力要求控方提供有關資訊。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22條,干犯顛覆國家政權罪的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者,可判10年以上或終身監禁;積極參與者可判3年至10年監禁;而其他參加者,則可判處3年以下監禁、拘役或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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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10名被告保釋明後處理

蘇官聽取陳詞後拒絕袁嘉蔚保釋。趙家賢連同另外9人,即劉澤鋒、鍾錦麟、吳政亨、吳敏兒、余慧明、譚凱邦、陳志全、范國威及王百羽的保釋申請,將於明天及後天處理。

無保釋申請被告可先離席時,被告步入囚室前紛紛向親屬揮手,其中有人道「多謝老細」、「撐住」、「頂住」及「唔好打啦晒時間」。有人問及「收唔收到信」。20餘名市民散庭後到囚車位守候,他們亮起手機燈光及揮手送別各還押被告,警方於現場作出廣播,提醒市民遵守限聚令相關規例,否則將作票控。

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排隊旁聽,她指多名被告被還柙至今已有數月,認為應讓他們保釋再慢慢查。(陳家怡攝)

劉慧卿指眾被告被還柙多月好過份

中午時份獲准保釋的鄭達鴻、彭卓棋、李予信等相繼到達法院,梁國雄妻子陳寶瑩、張可森妻子等親屬亦有前來旁聽。現場過百名市民在法院地下輪候。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排隊旁聽,對於多名被告還柙數個月至今,她認為很過分,指應要公道,讓他們保釋外出再「慢慢查到夠」。至於今年六四集會,她表示同意親密戰友何俊仁所說的要悼念,指民主運動一定要繼續,要用勇氣、智慧及承擔繼續做。她比喻「全港都是維園」,認為市民「有自己方法去做」。

各被告到庭的情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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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泛民人士到庭旁聽

其餘獲准保釋的被告,包括林景楠、施德來、呂志恆、楊雪盈及何啟明等,下午2時許亦相繼到庭。此外,鄺俊宇、陳淑莊及吳靄儀亦先後抵達。大批市民排隊輪候入場旁聽,有男子舉起五一手勢。

是次聆訊,正庭設有47個親屬席及6個記者席,另開兩個法庭和法庭延伸區直播聆訊。

47名被告中,只有11名被告獲准保釋,36人已被還柙3個月。這段期間,眾被告中共有26人宣布退出政壇、辭去區議員職或所屬單位職務。

47名被告及他們的最新狀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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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被告被控1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一同串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而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手段,嚴重干擾、阻撓、破壞港府履行職能。

控罪指,被告宣揚、進行或參與謀劃在立法會取得大多數控制權,藉對特區政府提出的任何財政預算或公共開支,不論當中內容或內容的利弊如何,均不予區別拒絕通過,迫使特首解散立法會從而癱瘓政府運作,最終導致特首辭職。

案件編號:WKCC813/2021

11名獲准保釋的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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