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務員中環集會用鐳射筆射警 被判囚3月 今放棄上訴即服刑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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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團體於前年11月在中環發起集會,聲援理工大學的被捕人士,期間有倉務員兩度用鐳射筆照向警員。他在裁判法院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被判囚三個月。他就定罪提出上訴,案件今(25日)在高等法院處理時,倉務員放棄上訴。原獲保釋等候上訴的倉務員,需即時服刑。
29歲的被告張洺熙,早前被裁定於2019年11月28日,在中環遮打道文華東方酒店外管有一支鐳射筆。
案件編號:HCMA41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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