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父涉性侵繼女 被告指事主不會如此狠毒 疑她受母親及姦夫唆擺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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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地盤工人的繼父涉3年內多番非禮、強姦及雞姦繼女案,被告今午繼續自辯。他強調沒有性侵繼女X,在海豐觸碰到她亦只屬意外,並已立即道歉。他又指:「一個小朋友唔會咁狠毒。」認為繼女或是受妻子及其「姦夫」唆擺,又指其妻和他申請離婚後,仍每天聯絡他,又曾對他說:「我唔會信個女。」兩人更曾一起到時鐘酒店,惟性侵其繼女的事最終報警。被告被還柙後,他指妻曾探訪他,並向他要100萬元,又指妻稱:「如果畀錢,咪無事囉。」控方質疑其說法虛構,被告否認。

形容繼女固執兼有公主病

被告作供時形容,繼女X的性格固執、剛烈,有「公主病」。他愛鍚繼女,會買東西給對方,若X和母親Y爭吵離家,會由被告負責接X回家。

他強調從未有性侵X。對於被指於2019年2月7日(初三),在內地海豐的住所摸X的胸,他指或是意外碰觸,他當時已道歉,亦有因此事和Y爭吵,最終兩人決定離婚。

能與Y離婚好過中六合彩

他更形容當時如「皇恩大赦」,又說:「呢個女人肯我同離婚,好過中六合彩」。惟他和Y申請離婚後,指Y仍每天聯絡他,又在訊息表示:「我唔會信個女」、「你都知,個女大脾氣」。他指Y又替他煲湯,並多次相約他到時鐘酒店發生性行為。

認為遭指控涉多個原因

對於被指控侵犯X,他指涉及多個原因,包括他曾捉姦在床,發現Y偷情、和Y感情變淡、和Y之間的金錢瓜葛等。他指,雖然未有實質證據,但認為有成人唆擺X,因:「一個小朋友唔會咁狠毒。」法官問他所指何人,被告指是Y和被捉姦在床的男人。

指妻曾索100萬元

被告又指,Y曾於他被還柙期間探訪,向他索款,並謂:「如果畀錢,咪無事囉。」他更透露Y向他索取100百萬元,亦有致電被告的梁姓前女友索取相同金額。惟控方在盤問時質疑說法虛構,被告否認。

57歲的被告,被控3項強姦、1項未經同意下肛交、3項非禮和2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猥褻行為罪。控罪發生於2015年9月至2019年2月,當時女童X介乎8至12歲。

案件編號:HCCC95/2020

案發經過。(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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