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醫生︱陳肇始:如醫生表現不良好 不相信評核者「會畀佢過」
政府即將修例,以「特別註冊」方式引入海外醫生回流,外界關注在新制度下,醫生不用考試,僅由不同公營機構自行評估醫生表現是否足以獲授「正式註冊」,會否出現偏袒不公的情況。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今天(19日)在電台節目表示,公營機構現行有評核制度,與海外醫生之間簽訂了合約,如海外醫生表現不良好,不相信負責評核的醫生「會畀佢過」或者寬鬆處理。
陳肇始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修例的原意是因為香港醫生短缺,即使已經「有工作做咗」,但市民求診的輪候時間仍有待改善,她形容情況是難接受,故政府提出開闢多一條新路向,讓非本地培訓醫生回港,又強調非新事物,在1991年至2000年,本港有45%醫生都屬海外醫生,而現時就只有10%。
在新制度下,海外醫生需在醫院管理局、衞生署、兩間大學工作最少5年,被問到請人時會否經醫務委員會審核,陳肇始稱,只會由醫學專科學院去檢視申請人的專科資歷能否受認可。至於申請人是否必須有臨床經驗,她就指需視乎僱主希望申請人有多少臨床經驗,如該名醫生已有專科資格,則會有臨床經驗。
醫專轄下有多個專科學院,有學院表明培訓名額不足,難以培訓到未獲專科資格的海外醫生,陳肇始回應稱,會研究如何增加學額,將與醫專、醫管局商討,給予資源予醫管局,又強調現時醫管局部份專科的培訓有餘額,「醫管局時常有空缺」,這些空缺便可接納海外醫生。她認為,若有專科名額已滿,實際上是反映該專科已經有足夠人手,因此不會出現某些專科因缺乏培訓名額而吸引不到海外醫生的情況。
至於評核準則的問題,她稱公營機構有現行的制度去評核其員工,與海外醫生之間又簽訂了合約,如海外醫生表現不良好,不相信負責評核的醫生「會畀佢過」或者寬鬆處理,她呼籲這些公營機構公平、公正、透明地處理評核問題。她並強調,除了靠公營機構去評核外,醫專亦會審視海外醫生的專科認可問題,特別註冊委員會訂立的院校名單也有質素,「好多安全網」。
對於委員會訂立院校名單時,會否要求申請人必須懂得英文和廣東話,陳肇始稱,這些語言是基本,相信僱主招聘時會了解,而院校數目大致定於100間左右,數量是參考了新加坡。對於在院校名單外的人能否也利用新方案來港執業,她稱本港有「有限度註冊」機制,不同人可選擇不同路向。
至於委員會無人由互選產生,能否反映業界聲音?陳肇始指委員會的主要功能是制訂院校名單,「只有呢個工作」,又稱相信現時的委員已有不同醫學界的代表,例如醫委會主席可以反映醫委會委員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