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加強檢疫酒店安排 抵港第3天須檢測 採樣護士須具兩項經驗

撰文:歐陽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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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續,食物及衞生局周四(13日)宣布,加強指定檢疫酒店的防疫措施,包括將為抵港人士增加第3天的檢測。至於從極高或甚高風險地區抵港,或已接種疫苗獲縮減檢疫期的人士,亦須在完成檢疫後,額外接受強制檢測。
食衞局又指,與酒店檢測承辦商訂明新條款,所有註冊或登記護士擔任的採樣員,必須有感染控制及拭子採樣經驗,並須安排最少1名主管人員負責監督。此外,承辦商亦須持續為員工提供培訓,並妥善保存培訓紀錄供政府查核。此外,亦須建立內部質量保證審核小組。如未能符合所有要求,政府可隨時終止合約,並禁止承辦商將來競投同類型合約。

食衞局指,與酒店檢測承辦商訂明新條款,如未能符合所有要求,政府可隨時終止合約,並禁止承辦商將來競投同類型合約。(資料圖片)

檢疫期內最多要接受4次檢測

食衞局表示,將為抵港人士增加第3天的檢測。除了現時在登機前及到埗時的檢測外,亦視乎檢疫期的長度,抵港人士的檢測次數將有所調整,如7天檢疫期增至共兩次檢測,21天檢疫期將增至4次檢測。

此外,從極高或甚高風險地區抵港,或已接種疫苗獲縮減檢疫期的人士,亦須在完成檢疫後,額外接受強制檢測。例如從極高、甚高風險地區抵港,須於第26天強制檢測;已接種疫苗從高、中風險地區抵港,須於抵港第16天、第19天強制檢測;已接種疫苗從低風險地區抵港,則只須於第12天強制檢測。

採樣護士須具感染控制及拭子採樣經驗

食衞局又指,為加強保障檢測質素,政府對指定檢疫酒店的檢測承辦商,採取了新合約條款。採樣員目前一般由註冊或登記護士擔任,不過新合約條款訂明,所有註冊或登記護士擔任的採樣員,必須有感染控制及拭子採樣經驗。

此外,承包商亦須提供最少1名負責採樣的主管人員,並由具有最少3年管理和監督經驗的註冊醫生、註冊護士或其他醫療專業人員擔任。該人員須具備感染控制方面的知識及經驗,亦須具備拭子採樣的經驗。主管人員須監督採樣員,確保採樣過程按合約規定進,符合衞生署的標準。

▼各區社區檢測中心及流動採樣站(截至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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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衞局續指,政府於5月4日為現時兩名承辦商的代表,就咽喉和鼻腔合併拭子採樣,舉辦了培訓課程的演示。政府向參與者詳細介紹感染控制程序、咽喉和鼻腔合併拭子檢測時的技巧,以及在指定檢疫酒店環境中,檢測時應採取的其他預防措施。

承辦商未能符合所有要求 政府可隨時終止合約

根據合約條款,承辦商須負責持續為員工提供培訓,並妥善保存培訓紀錄供政府查核。條款亦要求承辦商必須建立內部質量保證審核小組,以監督團隊的工作成效及合規性,包括定期評定前線員工的技巧和知識,並每兩周提供技能鞏固訓練。

承辦商亦須就人員資格、培訓紀錄、服務日誌等撰寫詳細報告,政府將評估及跟進報告。倘若承辦商未能符合上述所有要求,政府可隨時終止合約,並禁止承辦商將來競投同類型合約。

▼5.7柴灣興華二邨豐興樓「封區」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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