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局】港澳辦近十年器重法律背景官員 折射北京對港戰略
國務院昨日(12月27日)宣佈免去港澳辦副主任周波職務,改由現任外交部駐港特派員的宋哲,及國務院港澳辦法律司司長黃柳權出任港澳辦副主任。《香港01》綜合歷屆副主任的出身及背景,可以看到近十年起,中央開始器重法律背景人士出任港澳辦副主任。有評論認為此舉顯示中央加強以法律管治香港,以處理本港複雜的政治形勢。
觀乎歷屆的港澳辦副主任,他們在上任前皆曾在港澳辦和中聯辦出任其他職務。但早在十多年前起,出任港澳辦副主任的官員除了要熟識港澳事務外,部份更是具有濃厚法律背景的人士,從國務院2004年任命張曉明為港澳辦副主任起,可以看到較明顯趨勢。
張曉明是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刑法專業畢業,他在任期間,更被委任為第三屆全國大人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成員,就《基本法》實施中的問題進行研究,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供意見。
至於在2014年7月起出任港澳辦副主任的馮巍,同樣具有濃厚法律背景,更從事過法律官職。馮就讀北京大學法律學院,並在香港城市大學進修獲得法學碩士,又曾任解放軍軍事法院法官、駐港部隊法律處長、中央軍委法制局正師職法律草擬員、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等職務,不禁令人猜測中央任命具法律背景人士,用意是引用法律理據協助中央在港處理「硬任務」。
事實上,馮在任期間,多次從法律角度就政治議題高調發表意見。在政改一役,馮南下訪港先後出席兩場政改簡介會,向社會各界人士介紹人大有關香港政改的決定,又多次推銷政改,直指港人要思考香港選舉從港督時代的委任走來,現時是否要有「質的飛躍」,若覺得有需要,就要支持一直演化進步的選舉制度。對於港獨思潮的冒起,馮則指分離主義及港獨絕對不是香港社會主流,香港絕大多數人都是愛國,明白港獨是違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
黃柳權延續法律背景
及至昨日(27日)黃柳權獲任命為港澳辦副主任,正正延續出任該職具濃厚法律背景的新趨勢。黃由港澳辦法律司司長升遷至副主任,有利中央未來處理本港具法律爭議的議題,包括《基本法》23條立法、在本港引入國安法,以及一地兩檢等問題。早在黃出任港澳辦法律司司長時,他便已指出,本港確實存在怎樣全面去理解《基本法》的問題,尤其是從整個國家體制的層面去理解《基本法》,是今後一個非常重要的任務。
隨著港獨思潮引起的宣誓風波,涉及國家安全的《基本法》第23條立法亦再掀起討論,已宣佈參選特首選舉的退休法官胡國興及新民黨葉劉淑儀,均在政綱提及會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預料23條立法的爭議將會是下屆政府要處理的問題。黃柳權未來更可能肩負起為23條「解畫」的角色。
另外,在民生議題方面,就廣深港高鐵香港段「一地兩檢」問題,黃曾以港澳辦法律司司長身份與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和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會晤,討論法律上的「大方向大議題」,計劃達共識後再研究及推敲詳細法律問題。黃曾指,如要在西九進行「一地兩檢」,就必須修改《基本法》附件三,因要確保其司法管轄權以行使出入境管制。
宋哲外交背景鮮明
至於另一名新任命的副主任宋哲,出身與以往的港澳辦副主任有別,宋一直主力在外交部工作,如曾出任外交部西歐司處長、駐歐盟使團團長,直至2012年開始接觸香港事務,擔任外交部駐港特派員,處理不但是香港外交事宜,亦著力民間對外事務。他擔任外交部駐港特派員,不時就香港問題發表言論,如早前在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舉行新春酒會上,指當前香港發展正處在關鍵的十字路口,希望香港繼續秉持愛國愛港精神,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旗幟鮮明地反對一切破壞「一國兩制」的言行。此外,他亦曾發表《自決在香港是個「偽命題」》的文章,指「自決」與香港隔着十萬八千里遠,有人還在香港大談「自決」,是對「自決」有模糊或錯誤認識;或是別有用心,故意偷換概念,渾水摸魚。
反觀以往出任港澳辦副主任的人士,主要本來就是出身於港澳辦或由中聯辦調任,曾處理港澳事務。曾出任港澳辦副主任的陳佐洱,曾擔任港澳辦司長、副司長,以及中英聯合聯絡小組的中方代表,到1998年成為副主任。其後成為港澳辦副主任的張曉明亦與陳佐洱一樣,參加過中英聯合聯絡小組及一早就在港澳辦工作。之後出任副主任的華建、徐澤、王志民以及馮巍等人,均先後於港澳辦或中聯辦工作,但沒有外交背景。
熟悉內地時政的時事評論員劉銳紹分析指,今次的任命熟悉法律的黃柳權,是反映未來中央將會多用法律手段去加強對港的管治,但在現時的政治環境下,他擔心北京所用的是有利中方的角度去解釋《基本法》,再由黃柳權執行,變相加強「一國」和「兩制」間的碰撞,認為北京加強「以法治港」不是好事。
他又指宋哲雖是外交部出身,但一直有處理香港對外事務,而北京任命宋哲是反映中央關注香港官民與國際的交流,但擔心任命宋哲將會收緊香港與國際組織的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