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牌按摩店多涉全身按摩服務 發牌制度主力打擊色情活動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處長、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蔡展鵬,涉光顧無牌按摩店,現正休假接受調查。
翻查資料,《按摩院條例》於1983年制定,並在2001年通過修訂案。政府當年曾表明,發牌制度的主要目的,是打擊按摩院的色情活動,若按摩師為異性顧客提供全身按摩服務,按摩院便需要領牌。而經營按摩院前,要獲警務處處長簽發牌照。資料顯示,持牌按摩院要遵守不同規定,包括所有按摩房/間隔的門,裏外均不得上鎖。
按摩院牌照由警務處處長簽發
經營按摩院前,要獲警務處處長簽發牌照,否則不能開業。現時發牌當局,便是警務處處長。牌照有效期是一年,若持牌期間無觸犯法例等,便可續牌24個月。
政府曾指,回顧過往在實施發牌管制前,按摩院的色情活動十分猖獗,發牌制度可讓發牌當局對按摩院作出管制,並遏止按摩院色情活動。
為異性顧客全身按摩要領牌
進行全身按摩時,若按摩師的性別與顧客不同,按摩院便要申領牌照。而根據定義,全身按摩是指為該人在肩部以下至膝部以上的身體部分,提供按摩服務或治療。不過,只為顧客提供面部、頭皮、頸、肩、手、手臂或足部(上至膝)按摩的處所,則可獲豁免。
政府當年曾指出,相信獲豁免的按摩院,涉及色情活動的機會較微。保安局在2000年向立法會提出的修訂建議文件亦曾指,根據警方的執法經驗,腳底按摩院、或由與顧客同性別的按摩師提供全身按摩服務的水療保健中心和健身中心,很少涉及色情活動。
按摩房任何時候不能上鎖
持牌的按摩院,在間隔設計上亦要一定規定,包括無論任何時候,所有按摩房或間隔的門,裏外均不得上鎖;按摩院的整體間隔設計,亦不能導致按摩活動在隱蔽或無法給別人看見的情況下進行。
另外,假如按摩房面積太大,以致房內部分地方變得隱蔽,申請人必須在隔板或牆壁上,設置足夠數目的無色透明玻璃窗。
醫院、物理治療院可獲豁免
另外,有部份地方亦不受《按摩院條例》管制,例如註冊醫院、由註冊的物理治療師經營的物理治療院等。至於髮型屋或美容院,若按摩在其他顧客可「完全看到」下進行,亦無須領牌。
顧客或無須面對刑罰
法例定明,若無有效的牌照,不得經營或協助經營按摩院,否則便屬犯法。初犯經定罪者,可罰款50,000元及判監6個月;再犯經定罪者,則處罰款100,000元及判監2年。
不過,條例中並無提及顧客的角色,故若顧客光顧無牌按摩店,或不涉及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