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光師涉與13歲智障女肛交 事主並無性經驗 喊痛被告未理會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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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燈光師認識13歲輕度智障女童後,趁雙方一次見面期間,涉在大廈後樓梯與女童肛交,當時女童正月經來潮。雖然女方在過程中曾叫痛,但他沒有理會,女童事件並無性經驗。燈光師被控與21歲以下女童作出肛交罪,他否認控罪,今日(7日)在高等法院受審。

被告杜銘鎮(23歲,燈光師),被控於2019年3月3日在天水圍一大廈梯間與13歲女童Y非法肛交。他另被控一項交替控罪,即企圖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

控方指被告知事主年齡

控方開案陳詞指,女童Y為輕度智障人士,她在案發前約1個月,經朋友介紹認識被告,Y視被告為普通朋友,被告亦知Y只有約13歲。

案發當日,女童X、Y及被告一同逛街,當日是Y第二次或第三次與被告見面,稍後時間Y及被告送X去學琴,二人之後到Y的住所,並在大廈後樓梯吸煙。被告突然要求與Y接吻,他見Y沒有反應,便主動吻上Y,又伸手進內褲摸Y的陰部。

肛交過程歷時5分鐘

被告接著脫去Y的褲子,要求Y趴下,並與她肛交,期間Y曾叫痛,但被告沒有理會,整個肛交過程維持5分鐘,被告沒有使用避孕套。及後,被告將Y拉到他大腿上,並伸手摸Y的乳房,又問Y:「如果我地兩個一齊會點呀?」Y當時正月經來潮。

事後二人各自離開,並沒有再聯絡,Y一度不敢報警,因被告曾稱自己「識人多」,而Y在此次事件前並沒有性經驗。

案件編號:HCCC10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