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九子上訴案 上訢庭本周五頒布裁決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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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以及另外6人,被指鼓吹佔中運動,呼籲更多市民上街支援。他們被裁定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等罪成,分別被判監禁、緩刑和社會服務令。他們均提出上訴,上訴庭上月聽取陳詞,押後宣判。根據司法機構網貢顯示,上訴庭將於本周五(30)就上訴結果頒發判詞。
上訴人除「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另外6人為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和李永達。其中戴耀廷和陳健民被判囚16個月,邵家臻及黃浩銘則被判囚8個月。朱耀明、鍾耀華、李永達及陳淑莊被判緩刑,張秀賢則被判社會服務令200小時。
他們均就刑期提出上訴,戴耀廷和黃浩銘另就判刑提出上訴。 戴耀廷原可獲保釋等候上訴,但上訴庭聽取所有陳詞後,撤銷他在上訴案的保釋。
戴耀廷的律師早前陳詞指,原本的佔中計劃只是想引起公眾關注,透過自我犧牲去爭取民主,並非為作出妨礙,認為未構成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犯罪意圖。
案件編號:CACC12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