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中線|紅磡站調查委員會提78建議落實50項 審計小組:進度理想
沙中線紅磡站擴建部分工程,於2018年曾被爆出多項工程問題。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事件,呈交的中期報告及最終報告共提出了78項建議。政府另外委任的獨立審計小組今(23日)向行政長官提交最新報告,指78項建議中,已有50項已全面實行,其餘28項籌備工作進度理想,小組建議運房局繼續監察實行進度。
當時被揭大量檢查及及測量申請表格不翼而飛,港鐵表示已數碼化處理文件,並購入系統方便紀錄及使用。至於以服務經營權模式發展的高鐵及沙中線項目,皆出現超支及工程問題,委員會曾建議引入獨立法律實體的「特殊用途工具」模式發展鐵路。
報告引述政府意見指,會在獨立於現時鐵路系統,並有足夠規模和資金需求的項目考慮採用,但不建議在南港島線、東九龍線等項目使用。
紅磡站新月台啟用在即,在結構安全方面,委員會當時建議鐵要在車站運作期間,持續監察車站結構最多5年,而報告指出,港鐵已在今年3月展開監察計劃合約,例行檢查,而若發現擴建部分構築物有任何移動,會全面調查,亦會在每次監察或檢查日期起計的一個月內,向政府提交監察/檢查結果報告。報告亦指出,路政及港鐵在2018年10月起進行多種形式的監察,都未偵測到大幅移動。
當時港鐵亦被揭發工地驗收紀錄不齊全,報告引述港鐵,已引入數碼儀錶板和監控系統,並數碼化工地日誌、報告和質量問題觀察,方便各方查閱。
為加強政府在項目的「督導者」角色,政府已宣布成立鐵路署,但政府指出,屋宇署、消防處等,同時會在其他私人發展項目中執行相關條例,不建議併入鐵路署中;政府亦會在日後港鐵以服務經營權及擁有權模式推展的鐵路項目中,讓路政署、屋宇署等在工地設辦公室工作。
港府不建議「特別用途工具」鐵路基建模式 在港鐵網絡延伸項目使用
高鐵及沙中線均以「服務經營權」模式發展,即由政府出資擁有,委託港鐵興建並承諾某段年期的經營權,但兩項工程項目均出現工程問題及超支,調查委員會當時建議參考英國鐵路基建項目採用的「特別用途工具」模式,設立專職董事會和推展機構,有獨立的法律實體,處理專門、臨時目標。
報告中引述政府指,檢視後不建議在「鐵路發展策略2014」下使用,因涉高昂行政成本,亦不值得投入大量時間、成本和精力,處理立法,審批撥款程序等。惟政府指,會就獨立於香港現有鐵路系統,即非現時港鐵網絡延伸項目,而且具備足夠規模和資金需求的項目,考慮採用「特別用途工具」模式。
而此說法,與陳帆早前於立法會被問到會否引入港鐵以外的鐵路公司時相似,當時陳帆更舉例「明日大嶼」鐵路研究,或2030+鐵路研究,是一個「好好契機」。
鐵路發展策略2014擬建鐵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