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女童虐殺案│防止虐待兒童會促設強制通報機制 全面立法禁體罰
年僅5歲的女童遭親父及繼母多番虐待,最終更在家中昏迷去世。案件事隔3年後,親父和繼母終因謀殺罪而被判囚終身。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黃翠玲今日(21日)指,今次個案非常嚴重,亦是令人心痛的虐兒事件。
她認為不少虐兒事件隱藏於社區中沒有社福機構跟進,反映現行保護兒童指引約束力不足,故支持當局設立強制通報懷疑虐兒個案的機制,令與接觸小朋友的專業人士,如老師同社福機構同工等,在遇到懷疑虐兒個案時不用遲疑去通報。黃又指,目前本港家長以管教為理由體罰仍然普遍,認為應全面立法禁止體罰。
黃翠玲今日於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5歲女童遭虐殺事件反映政策法律機制各個層面都有不足。現時虐兒個案通報機制為自願性質,保護兒童相關指引中有提及懷疑虐兒個案的處理步驟,但仍不時見到情節相近事件,甚至死亡事件。她認為不少虐兒個案隱藏社區,然而事實上過程中是有人察覺到,只是在目前自願通報機制下,在通報上有遲疑。
黃翠玲強調兒童身邊人的角色責任很重要,如老師、負責課外活動的同工等。如他們見到兒童身體有傷痕,表現亦和之前不相同,可與兒童傾談,如發現有虐兒情況就應立即通報。然而黃認為指引在5歲女童遭虐殺事件前已存在,但虐兒事件都不時發生,反映約束力不足:「始終指引係指引,法例係法例」,故她支持立法設強制通報懷疑虐兒個案的機制。
被問到如設強制通報機制,會導致家校關係緊張?黃翠玲表示,強制機制非推出就立即實行,據了解政府計劃先進行諮詢,吸納各界意見,包括兒童聲音。她又強調,社區宣傳教育亦十分重要,每個成人都有保護兒童責任。
黃翠玲又指,目前在本港家長以管教為理由體罰仍然普遍,她認為「執一執」,倡全面立法禁止體罰。她強調輕微體罰開始,或會隨時日逐漸變成暴力水平,對小朋友成長有負面影響,甚至長大後變成施虐者。被問到是否「打手板」應要被禁止?黃認為「小事唔理佢,慢慢升級可以變大事,甚至致命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