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工人會展暈倒後不治 揭發僱主無買勞保

撰文:余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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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批評貿發局漠視工人權益。(余秋婷攝)

上月一名美工師傅於會展工作,休息期間突然昏迷,送院搶救後不治。死者家人追查僱主過程困難重重,批評勞工處被動,事件又揭發僱主無為工人購買勞工保險。立法會議員李卓人評批貿發局及勞工處監管不力,未有保障工人權益。

死者弟弟李志明於事發後翌日,勞工處指其兄屬自僱人士。(余秋婷攝)

勞工處調查被動 家屬追查僱主身份 

美工師傅李志偉今年1月9日晚上9時多,以日薪650元為廣告公司在會展工作,休息時在展覽中心暈倒,進院後不治,家屬在追討過程中,困難重重。死者弟弟李志明於事發後翌天隨即與勞工處聯絡,他指處方初時回覆死者屬自僱人士,未有主動調查僱主身份。事發十日後,議員及工業傷亡權益會介入,會展、貿發局及承判商才與家人開會,確定判頭李德華屬死者的僱主,李直言從未為死者購買勞工保險。記者嘗試聯絡李德華了解事件,對方知道記者身份後表示沒有時間,立即收線。

業內違法不買勞保情況普遍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40條,所有僱主必須投購僱員補償保險,否則不得僱用僱員從事任何工作。 一旦違例,僱主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10萬元及監禁2年。李卓人指展覽業界普遍不為僱員買勞保,批評勞工處監管不力,又批評貿發局在參展商投得攤位時,貿發局只要求出示已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的證明,卻沒要求參展商及其他展覽承判商出示已購買勞工保險的證明。

貿易局回覆指對該工業意外深表遺憾,並對死者家屬致意深切慰問,又指香港貿發局亦向所有工程承辦商發出指引,要求他們遵守香港法例,包括勞工法例。

勞工處則提醒,僱主須依法投購僱員補償保險,亦會突擊前往工作場所進行巡查,以監察僱主是否有遵守強制投購僱員補償保險的規定。處方指展覽業界拒絕遵守強制投購僱員補償保險的現象並不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