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偷拍裙底事主卻為女警 求情稱認錯前女友 官:那應該拍樣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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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男警涉去年在港鐵太子站扶手電梯,偷拍女子裙底春光,惟事主卻是一名女高級督察。男警被發現後,更涉刪去裙底照。他被控遊蕩及妨礙司法公正兩罪,案件今(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時,被告承認控罪。辯方求情時稱,事主貌似被告的前女友,他才一時衝動犯案。同時,被告因處理反修例運動,而遭友人排擠,承受壓力。法官先替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本月30日才量刑。

被告吳世平,28歲。他被控於去年8月25日,在港鐵太子站扶手電梯遊蕩,以致女子X合理地擔心其安全。他另被控於同日在太子站休息室作出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即刪除X的裙底照片。

被告吳世平求情時稱,因社會動亂,他任警察遭人排齊,承受心理壓力。(資料圖片)

事主貌似前女友情不自禁

辯方今求情指,事主X貌似被告的前女友,被告才情不自禁犯案。裁判官隨即質疑若所言屬實,指被告應拍攝X的樣子,而不是裙底。辯方亦指,被告需在前線處理社會動亂,因此遭友人排擠,承受心理壓力。

強調仍有機會判囚

裁判官指被告為警員,犯案罪加一等,考慮他認罪,令X不需作供,遂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但強調仍有機會判囚。

案情指,被告和37歲的X並不認識。於案發日晚上約6時,X身處港鐵太子站內A出口的扶手電梯,突感到有物件從後碰到其左邊小腿,遂轉身後望,發現被告把電話放在她的裙下。當時鏡頭向上,並一度啟動鏡頭的閃光燈。

被告被發現乞求原諒

X質問下被告道歉,並乞求一次機會,但X拒絕。而X報警後,被告一度跑走,但遭一名男途人截住,之後被帶到港鐵職員室。

被告在警誡下稱,因一時衝動犯案。他之後在錄影會面補充,在站內的閘口已跟隨X,之後取出手機拍攝六張對方的裙底照。被告遭截獲後被帶往在職員室,而他在該室刪去裙底照。但他指,該些影片都模糊不清。

案件編號:WKCC30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