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指港大擬設立新委員會 評估涉違國安法指控
撰文: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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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中小學及大學均展開國安教育。據《路透社》報道,港大計劃設立委員會,以在符合國安法之下,保障學術自由。《香港01》已向港大查詢,正等候回覆。
據《路透社》報道,港大副校長(教學)何立仁於上月18日向各學院高級教職員發信,交代《國安法》下,大學應如何運作,以確保在教學範疇,維護港大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的核心價值。
何立仁在信中建議設立兩機制,包括成立一個新委員會,從學術及法律角度,評估違反國安法的指控。委員會成員將包括何立仁、兩位來自不同學院的副院長。另外,大學亦建議設立一個小組,監察《國安法》的發展。
早前有報道指,教資會向八大資助大學發出「啟動籌劃信件」(Start Letter),提醒大學留意4個「戰略方向」,其中一項是實施「全人教育」,必須教授《憲法》、《基本法》及《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