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女遭虐待致死 親父繼母被裁定謀殺罪成 兩人聞判面如死灰
兩名5歲及8歲的小兄妹,在親生父母離異後,隨父親搬至新媽媽家中生活後疑遭虐待,妹妹5個月後死亡,才揭發兩童期間經常被打,沒有足夠食物,甚至被連續餓3天,又被迫玩「飛高高」及「扮超人」等拋高及搖晃遊戲,女童去世前一天玩「飛高高」時,更多次被拋至頭撞到天花板。醫生報告指女童因身體多處細菌感染,敗血病死,她與兄長身上各有逾130處傷勢。親父與繼母被控謀殺,同住的繼外婆亦被控4項虐兒罪。
4女3男組成的陪審團經一天半的商討,今(13日)裁定親父繼母謀殺罪成,兩人聞判面如死灰,繼外婆則其中兩項虐兒罪成。法官即取消繼外婆的保釋將她還柙,又稱因辯方需時間準備,案件押後明天求情,並會於4月20日判刑。
根據現行法例,謀殺罪成依例須判終身監禁。
父親繼母開審前認虐兒
三名被告:男被告(30歲,運輪工人,下稱:父親),為涉案男童X和女童Z的生父;次被告(30歲,家庭主婦,下稱:繼母),為男被告的第二任妻子,亦即小兄妹的繼母;第三被告(56歲,會計文員,下稱:繼外婆),是次被告的母親。
父親和繼母被控1項謀殺罪,指他們於2018年1月6日謀殺女童Z。兩人否認謀殺罪,但認誤殺罪,不獲控方接納。兩人開審前已承認兩項殘酷對待兒童罪。繼外婆則否認4項殘酷對待兒童罪,控罪指她於2017年8月10日至2018年1月6日,故意虐待和忽略Z和男童X。案發時男童X只有8歲和女童Z更只有5歲。
陪審團一致裁定親父謀殺罪成
7名陪審員一致裁定親父謀殺罪成,繼母則以6:1大比數裁定謀殺罪成,繼外婆原被控4項殘酷對待兒童罪,但只有其中兩項罪成,該兩罪指她虐待男童X和女童Z,比數同為6:1。另兩罪指她疏忽照顧X和Z,則一致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女童Z的畫作及手寫字。(詳看下圖)
嫲嫲叔叔曾阻父親體罰
控方案情指,兩童的父親和第一任妻子M,原與小兄妹及兩童的嫲嫲及叔叔等同住公屋。親母M在女童Z約1歲時搬走及與兩童的父親離婚。至2016年,父親和本案次被告拍拖,次被告與前夫所生的女兒Y搬入該公屋單位,兩人之後結婚,次被告成為小兄妹的繼母。他們住在公屋單位時,已曾體罰小兄妹,但遭兩童的嫲嫲及叔叔A阻止。父親於2017年8月10日,帶同小兄妹搬與繼母兩母女及繼母的母親(繼外婆)在私樓同住,繼外婆為本案的第三被告。
老師社工曾發現兩童傷勢
庭上透露,幼稚園老師發現原本活潑開朗的Z,突變得沉默寡言,在返學後曾哭,同年9月發現Z的面及手腳有瘀傷等傷勢,Z的父親與繼母均有指小兄妹頑皮,老師曾勸兩人不要施以體罰,又指孩子到新家庭需要時間適應。惟女童在同年10月起開始經常請假。父親最後以家教為由,2017年12月初為女童Z申請退學。
同年11月,有老師發現男童X身上有傷痕且不良於行,又常餓著肚子上課,社工亦有跟繼母稱,若他們對孩子再施行體罰或會報警。
案發經過。(詳看下圖)
女童傷痕纍纍卻非致命原因
父親及繼母在2018年1月6日發現女童Z在家中不省人事報警,女童送院後證實不治,死因為敗血病。她與小兄長身上均有逾130處受傷。醫生指女童的傷勢非致命,惟她肺、腹、腦等有多處細菌感染,另肩及腳等傷口有潰爛情況,而女童體內具抗菌功能的胸腺,更衰退如長者。專家認為Z可能因被虐待而出現倒退情況,照顧者應能察覺其敗血病癥狀,若女童及時得以治療應不用死亡。
新居生活常被打及吃剩餘飯菜
男童X及繼母的親生女兒Y,事後均有向警方講述家中的情況,包括X及Z經常被父親及繼母以籐條和拖鞋虐打,又會被罰企或跪地,有時更被綁起。X稱父親和繼母會用籐條打他30至50下,父親又會拳打或以剪刀「篤」他。他和Z有時只准吃父親、繼母等吃剩的飯菜,有時甚至幾天未獲食物,Y則可以與父母同枱食飯。
冬天時,兩兄妹要瞓睡袋,無毛氈。繼外婆未有阻止之餘,有時亦會用籐條打他們。他曾留意到妹妹Z腳上的傷口化膿發臭,繼母有用火酒為Z擦傷口。
迫玩飛高高及扮超人
男童X又透露親父及繼母有迫他們玩兩個名為「飛高高」及「扮超人」的「遊戲」。「飛高高」是指父親會捉住他們的腰間,把他們拋高,掉下時由父親接著;「扮超人」遊戲則是父親和繼母各捉著他們一邊手腳,然後搖動他們,恍如超人。
Z死前一天曾多次被拋至頭撞天花
男童X及繼母女兒Y均指,女童Z去世前一天曾被迫玩「飛高高」和「扮超人」遊戲,X稱Z被拋至頭碰到天花板達18下,期間Z有大叫和哭泣。Y則稱Z被拋了11、12下,其中7、8下發出撞擊的聲響,繼母更在旁要求要拋至頭撞到天花板。Y又指,父母之後再跟妹妹玩「扮超人」3至4次,妹妹當時很驚,亦有叫「唔好」。
X形容玩飛高感如在飛機跌落嚟
X稱他當晚亦有被迫玩「飛高高」4下,形容感覺如「在飛機跌落嚟」。他作供時稱父親和繼母或想「搵番啲童年回憶」,才與他們玩這些遊戲。他指妹妹玩時很驚,但他怕被打未敢叫停,並認為只要兩名大人感到滿足便會停手。
父親繼母交流短訊多次提及管教子女的情況。(詳看下圖)
官提陪審團不要被情緒影響
法官今引導陪審團時強調,本案涉及一名5歲女童受到傷害,但陪審團不應被情緒影響判斷。法官著陪審團考慮多個事項,包括控方在陳詞時強調,小兄妹傷勢的照片、涉案男童X和繼母與前夫所生女兒Y在錄影會面的說法。法官又指,辯方強調案中的證據僅支持誤殺罪,並強調親父和繼母無意對Z構成嚴重的身體傷害。
須同時考慮繼母的行為
對於辯方的精神科專家指,繼母案發時患有抑鬱症,影響其判斷能力。法官今向陪審團指,抑鬱症和壓力本身非抗辯理由,陪審團要考慮繼母案發時是否患有抑鬱症,亦需考慮其嚴重程度,是否影響其判斷能力。
法官指,若陪審團認為她沒有精神問題,也不應立即得出結論,裁定她有意圖對Z構成嚴重的身體傷害。法官強調,陪審團應考慮案中的證據,包括繼母在案中的行為。
有意圖犯案方可裁定謀殺
法官指,若陪審團認為親父和繼母有犯案意圖,而他們的行為構成Z的死亡,便裁定兩人謀殺罪成。若陪審團認為案中沒有相關元素,則應裁定謀殺罪不成立,改為考慮誤殺罪,包括是否涉及非法殺死Z,或嚴重疏忽Z引致她死亡。若陪審團認為Z的死亡,與親父和繼母的行為沒有因果關係,則應裁定誤殺罪不成立。
繼外婆辯稱在家時間有限
至於繼外婆的控罪,法官則引述繼外婆一方的說法,包括她曾阻止親父打X,以及在家中的時間有限等。辯方亦指,繼外婆即使打小兄妹,但未達致控罪程度。
案件編號:HCCC2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