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民族陣綫成員認藏爆炸品 控方引賊王案例 押後待專家報告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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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前年7月搜查荃灣工廈單位,並在單位檢獲1公斤爆炸品TATP、有關原材料、製作工具等物品,一名前香港民族陣綫成員當場被捕。他今日(9日)在高等法院承認存有爆炸品意圖危害生命或損毀財產罪,庭上透露,控方呈遞賊王葉繼歡當年管有爆炸品被判囚18年的案例作參考,但辯方稱本案爆炸品的威力較該案為低,而葉繼歡更是案底纍纍,情況與本案有別。由於控方不同意威力較低一說,於是案件押後至本月23日,以便控方再索取專家報告。

被告盧溢燊(29歲,無業)被控於2019年7月19日,在荃灣德士古道142號隆盛工廠大廈非法及惡意管有爆炸品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意圖危害生命或損毀財產。

警方在涉案單位門口截停拖著行李箱的被告

案情指,被告於2018年底向陳姓友人透露,「香港民族陣綫」的倉庫遭爆竊,並要找新地點作倉庫之用,陳認識涉案單位的舊租客,並知道他要搬走,因此安排被告到訪單位,而被告後來決定租用單位。被告後來因為沒有空,著陳代他簽租約。

2019年7月19日,警方進行監察任務,並在單位門口截停被告,當時被告拖著行李箱,並手持一個黃色頭盔。警方在單位內搜出1公斤TATP、汽油彈、製作TATP的原材料及工具等,而所有TATP為自行製作,遇熱、磨擦或撞擊可引致爆炸,亦屬於不穩定的物質,容易引致爆炸。

鑒於TATP的危險性,警方決定在涉案大廈天台進行引爆,引爆時造成震盪及巨響,約5米範圍內出現損毀,而警方在引爆前也要疏散市民。

單位內亦搜出「香港獨立,分裂國安,顛覆國家」的宣傳單張

警方在單位內亦搜出港英旗、分別寫有「香港獨立」、「捍衛香港自由,打倒港版紅衛兵」的發泡膠板、書籍「香港獨立論」、3張寫有「香港獨立,分裂國安,顛覆國家」的宣傳單張。在被告的電話中,警方亦發現兩個簡體字的文件檔,內容有關製作爆炸品的教學、爆炸品的特性。

被告因事件還押3個月後,控方始發現案件未獲律政司司長同意檢控書,後來撤控重新提告。因此,辯方希望法庭考慮到情況,可以酌情給予4.5個月刑期扣減。但控方則認為不應將該3個月的還柙日子計算在本案內。

控方呈呈遞賊王葉繼歡案例 辯方指與本案不同

辯方承認TATP易燃,亦可自行製作,有危險性,指本案可以12年為量刑起點。對於控方呈遞賊王葉繼歡因管有兩公斤爆炸品三硝基甲苯(TNT)被判18年監禁的案例,辯方呈遞國際期刊Shock Wave證本案的TATP威力較TNT低,只有TNT的約7成威力,再者葉繼歡案底纍纍,情況與本案被告不同。

不過,控方不同意辯方稱TATP威力較低,又指TATP可自行製作,較為危險。法官於是要求控方再索取專家報告,案件押後判刑。

案件編號:HCCC31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