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市民申請覆核梁振英宣誓有效性 要求梁退回薪俸和福利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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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入稟覆核政府收樓的輪候公屋漢,今日為行政長官梁振英的宣誓問題,入稟高院提司法覆核,指梁特首沒有遵守他向時任國家主席胡錦濤的宣誓行事,按照2016年11月7日的人大釋法,梁振英已不再是香港特區行政長官,並要求法庭頒令梁退回所收薪俸和福利。
申請人李格度(約58歲),自行撰寫入稟狀控告特首梁振英,要求法庭推翻梁振英被委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任命。
申請人曾因不滿政府於2015年2月10日刊憲在三個月後收回深水埗通州街及桂林街土地供巿建局發展作重建住宅用宅,對輪候公屋巿民不公,逐決定提司法覆核。
案件編號:HCAL 23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