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屈非洲女醫生車資案 白牌司機辯稱2888元車資只是按定價收費
坦桑尼亞衞生部女高官兼醫生,去年11月來港出席世衞會議時,聲稱被白牌車司機要脅,要她將身上全數500美元(約3,880港元)旅費交出,以作機場往尖沙嘴的車資及過橋費。涉嫌搶劫及禁錮女醫生的白牌車司機,今(19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表證成立,他出庭自辯稱,當天從沒向女醫生提過300元載她出尖沙咀,並強調:「一定唔會咁講,我皮費都唔止」。至於被問及有否留意當時女乘客的表情時,司機說:「佢塊面本身黑,我睇唔到。」
被告湯耀華(67歲)自辯稱,去年11月16日,原本到機場接送已約定的客人,惟客人失約,他在機場大堂「兜客」,並叫喊「taxi or limo(房車)」,並問了一位外籍男遊客,男遊客拒絕,反而女事主Mosha Shakiwa Fausta Franklin(40歲)表示有興趣。
被告指事主面黑色 無留意她表情
被告自言不諳英語,只懂英文單字,他問過事主目的地,事主則問他車資收費。被告稱他只回答「fix the price」,意指跟價目表收費,而事主亦尾隨他上車。
被告稱他載事主要到尖沙咀金域假日酒店,向事主收費2880港元,另加700港元過橋費,惟事主只付他2800港元,他向事主稱可打折,即餘款780元可減價80元至700元,事主最終付100元美元了事。被告否認曾向事主稱,如她不付錢會有「trouble」(有麻煩),又稱他已收到2800元,「700蚊比到我開心,比唔到都算,如果比到700蚊更開心」。辯方又問被告有否看到事主支付100美元車資時,是甚麼態度,被告說:「佢塊面本身黑,我睇唔到。」
被告稱300元車資不夠「皮費」
被告又極力否認事主曾議價300元載她到尖沙咀,並說:「我一定唔會咁講,我『皮費』都唔止。」被問到他為何只接載外國遊客及不提定額收費時,被告說:「我做白牌車,通常都唔會傾個價,因為傾咗多數做唔成。」故他只對客人說「fix the price」,即叫客人看價目表,而當客人回價240元等價錢,他便不接,並說:「做唔成呀嘛,同我心目中個價唔同」。
被告被控盜竊、非法禁錮、搶劫、非法取酬載客及沒有第三保等合共五項罪名,他承認非法取酬載客及沒有第三保兩罪,但否認盜竊、非法禁錮、搶劫三罪。
聆訊明續。
案件編號:DCCC 44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