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群組|尖沙咀百樂會辦百人生日派對 搞手違限聚令重囚兩個月

撰文:李恩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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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波疫情由「歌舞群組」引爆,當中去年11月爆疫的尖沙咀「百樂會懷舊歌舞」,有近20名確診者曾到訪。民政事務處今日(7日)表示,持牌人於去年9至11月安排現場表演,部分表演者沒有佩戴口罩,亦未有與觀眾作有效分隔,即觸犯防疫措施規定,被判罰款48,000元。
另外,一名租用百樂會的派對籌辦人,於去年11月16日曾舉辦百人生日會,因觸犯限聚令被判入獄兩個月,沒有緩刑,是涉及限聚令判刑最重一宗。

百樂會持牌人違防疫令罰款4.8萬

「百樂會懷舊歌舞」位於九龍尖沙咀加拿芬道25-31號國際商業信貸銀行大廈9樓。持牌人因觸犯《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罰款48,000元。案情指,該會址持牌人在去年9月及11月期間,曾安排現場表演,而部分表演者並沒有佩戴口罩,亦未有與賓客或觀眾作有效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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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租用百樂會的派對籌辦人因觸犯《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被判入獄兩個月。他於去年11月16日在該會址內舉辦百人派對,違反第599G章有關群組聚集的禁令。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強調,獲該署簽發合格證明書的會址屬第599F章下的表列處所之一,須遵從政府發出的相關規定及指示。違反規定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

▼4月1日起防疫措施安排及商討旅遊氣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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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舞群組累計732人確診

歌舞群組為本港最大的感染群組,涉及732人。去年11月20日一名確診的67歲、居於荃灣海壩新村的家庭主婦(患者編號#5518),曾於11月16日到「百樂會懷舊歌舞」出席生日派對,當日有多人聚集及有跳社交舞活動。其後再有至少17名到過百樂會的人士相繼確診。連接出現多宗與舞室有關的個案,政府刊憲要求曾訪灣仔Starlight Dance Club、百樂會等14間舞室人士,在指定限期接受強制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