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傳抽起節目可被追收製作費 港台:政府可徵收附加費

撰文:麥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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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廣播處長李百全上任一個月以來,第四度抽起港台節目,《鏗鏘集》昨日(5日)8時播出探討網上傳媒營運的一集,據悉因未有依照管理層要求訪問「藍媒」作平衡,而要抽起再作檢視。據悉,有高層曾在編委會透露停播可向員工追討製作費。港台表示,《公共財政條例》適用於港台員工,如政府認為有公務人員在受聘時不當地承付開支,可向該人徵收附加費。

據悉,有高層曾在編委會透露停播可向員工追討製作費。港台則表示,公共財政條例適用於港台員工。(資料圖片 / 盧翊銘攝)

消息表示,有高層曾在編委會透露停播可向員工追討製作費,也有人向員工稱「cut咗唔播要賠錢」。港台發言人則透露,《公共財政條例》適用於港台員工,如政府認為有公務人員在受聘時不當地承付開支,可向該人徵收附加費。

李百全3月1日上任,接替提早離職的梁家榮,並點名審查公共事務組節目,包括《鏗鏘集》、《視點31》、《香港故事》。(資料圖片 / 張浩維攝)

▼2月19日,港府公布港台管治及管理檢討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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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財政條例》列明可追回一半薪酬

根據《公共財政條例》的徵收附加費的權力,若財政司司長認為現時或以前受聘用為公職人員的人在受聘用時不當地承付開支時,財政司司長可向該人徵收附加費,凡任何形式的款項,包括薪金、工資、退休金或其他報酬一半。但被徵收者有權在獲通知後30 日內,向行政長官提出上訴。

據悉,昨晚原定播出的《鏗鏘集》並未正式被抽起停播,仍然在檢視的狀態。

4月5日的《鏗鏘集》改由「文教及康體組」處理,題目為「奏出個未來」。